2020年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2020-03-01 11:37:00網絡整理
為確保我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現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制定高職自主招生錄取辦法及實施方案
參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試點高職院校應在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制定本校高職自主招生錄取辦法,在錄取辦法中明確本校不同招生類型的報考條件、考核辦法、錄取規則,以及職業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免試錄取的實施辦法等。
招生院校須明確對普通高中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的要求、擬錄取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質及職業技能考核成績的最低要求;明確招收中職考生的專業是否對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有要求(招生專業對考生中職階段的就讀專業有要求的,需明確具體中職專業;對考生職業資格證書有要求的,需明確證書名稱、等級、頒證單位等),并在院校招生網站公布。
二、組織報名
(一)確認高考報名信息
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本市轄區內報名點的指導協調工作。各有關普通高中、中職學校要做好高考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指導考生進行網上信息確認等工作。
2019年11月完成高考報名并已獲取普通高考報名號的應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職考生可直接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未獲取高考報名號的考生務必在高考補報名期間按要求辦理高考補報名手續后方可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2020年高考補報名工作另文通知。
(二)組織考生進行高職自主招生報名
2020年3月28日至4月1日為高職自主招生網上報名時間。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要積極支持學生報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并指引考生登錄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網站認真查閱招生院校專業報考要求及證明材料提交要求。各中職學校須認真審核本校應屆畢業生考生提交的就讀及就讀專業材料,據實在考生的證明材料上加具審核意見,經手人簽名及加蓋學校公章。
1.中職應屆畢業生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按報考院校要求上傳加蓋中職學校公章的中職階段就讀證明(含就讀專業證明)材料原件掃描版及獲取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掃描版(含封面及內頁,下同)。中職往屆畢業生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按要求上傳中職階段畢業證書原件掃描版及獲取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掃描版。
2.符合職業技能大賽獲獎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系統中錄入參加的職業技能大賽名稱、獲獎項目名稱、獲獎等級、獲獎時間等,并上傳獲獎證書原件掃描版。
(三)考生資格審核及確認
“學考+網測”“學考+校測”考生的報考資格由網上報名系統直接驗證。4月6日前,中職考生(含職業技能大賽獲獎免試錄取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由報考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及招生網站公布的有關要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未在報名期間按照要求上傳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通過資格審核。
1.招生院校對“學考+網測”“學考+校測”報名考生“學考”成績有特殊要求的,須在計劃編制系統中編報專業信息時設置“學考”分數最低要求并在招生網站公布。報名系統根據院校在計劃編制系統中設置的“學考”分數要求自動驗證考生資格。
2.招收中職考生的試點高職院校要根據本校招生章程及招生網站公布的有關要求審核中職考生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的中職階段畢業證書,或就讀及就讀專業證明材料原件掃描版以及職業資格證書原件掃描版,審定考生的中職學歷、就讀專業、職業資格證書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要求。
3.符合職業技能大賽獲獎免試錄取條件的中職考生,招生院校還須審核考生的獲獎證書原件掃描版,根據本校招生網站公布的要求審定考生是否符合招生專業免試錄取條件。
各院校在完成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后,須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分類公示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
“學考+網測”考生須在報名期間(3月28日至4月1日)先繳納考試費后進行“網測”,其他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4月8日前完成網上繳納考試費后根據報考院校招生網站公布的要求參加院校自主組織的相關測試。
高職自主招生考生須在填報志愿前認真查閱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網站,了解擬報考院校及專業的具體報考要求。因未認真查閱院校專業報考要求而在填報志愿后無法獲得報考資格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一經學校確認報考資格后不得更改所填報的考核類型及院校、專業志愿,繳納的考試費概不退費。
三、組織體檢
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級中學、中職學校考生必須按照《關于做好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19〕13號)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已參加市縣招辦、中學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的考生不用再進行體檢),生源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縣(市、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社會青年、往屆生可按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或報名點的要求,自行到有資質的市、縣(市、區)或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體檢。考生須在3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考體檢,沒有體檢結果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職自主招生錄取。
四、命題及入學測試
普通高中考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中職考生實行“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考生赴考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遵守考試紀律。對違規違紀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一)文化基礎考核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根據不同的招生對象確定不同的考試內容。考生根據所報考院校招生網站公布的有關要求參加由試點院校自行組織的文化基礎考核。試卷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各招生院校必須切實加強試題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管理,確保試題安全保密萬無一失。招生院校原則上按30人/組(試室)編排好試室。試卷包裝時,須按考生試室人數安排每試室一袋進行包裝,每袋試卷須備多一份試卷作為備用試卷。考前2天,招生院校須指導考生在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相關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協助實施。招生院校須主動與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聯系,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二)職業技能考核
4月16日前,試點高職院校在網上公布達到本校規定的文化素質或文化基礎考核入圍要求的考生名單。試點高職院校結合自身教學要求和辦學特色,根據章程公布的方案及比例,確定參加職業技能考核(含“校測”)的考生名單,并在網上公示。4月19日前,招生院校對文化素質考核入圍考生進行職業技能考核。招生院校也可根據工作實際將文化基礎考核與職業技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完成。
五、錄取
(一)錄取時間及方式
2020年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將于2020年4月下旬進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確定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及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程序必須透明、公開。
文化基礎考核及職業技能考核(含“校測”)結束后,招生院校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示考生成績。考生成績公示3天無異議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規定的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審核備案。
(三)錄取新生名冊和錄取通知書
錄取新生名冊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統一打印、審核,并加蓋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錄取專用章,以此作為被正式錄取的依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錄取名冊內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畢業學校等信息。招生院校自行印制《新生錄取通知書》,并根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核準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新生錄取通知書》。《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校長簽章及加蓋本校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錄取的考生。
(四)新生注冊與復查
經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注冊手續及繳交學費。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在夏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報到注冊。
六、信息公開公示
試點高職院校在4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將省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后的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示。各試點高職院校要公示考生錄取專業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院校須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并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對舉報事項及時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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