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0-02-28 18:15:33網絡整理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嘉定區勝辛北路1661號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全過程監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0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文件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鑒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還處于傳染期間,為保護廣大考生身心健康,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現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辦法予以調整,其中對填報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間,無法進行院校自主測試,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最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院校自主測試成績”的高低作為春招的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 (1)3月9日-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填報志愿的應屆高三考生須符合市教委關于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相關規定。 (2)填報我校藝術教育專業志愿的考生,應該具有聲樂/器樂/舞蹈/美術其中一項的基礎。 (3)3月12日,學校官網公布入圍資格線{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3倍劃定各專業入圍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4)3月13日-22日,學校審核報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合格考生技能測試成績為150分并記計入錄取總分。 |
|||||||||||||||||||||
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季高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合格考生按滿分150分計)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季高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按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優先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4)3月23日-30日,學校公布資格審核結果并公示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5)3月31日上午9:00-12:00,預錄取考生至我校官網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至我校官網辦理候補資格專業信息登記,按順序依次候補錄取。 (6)3月31下午,學校根據缺額計劃預錄取已辦理專業信息登記的候補錄取考生。 (7)4月1日上午學校官網公示預錄取候補錄取的考生名單。 (8)4月2日上午9:00-12:00,預錄取的候補錄取考生至我校官網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 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于4月3日開始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相關信息登記和錄取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
|||||||||||||||||||||
十三、 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前教育 (中美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60000元; 小學教育 (中美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60000元; 康復治療學(中美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60000元; 藝術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29500元。 【滬教委民(2015)4號】 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4800元。 【滬教委民(2015)4號】 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督。 舉報電話:021-39966266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 www.sthu.edu.cn 招生辦聯系電話:39966101 咨詢電話:39966020 |
|||||||||||||||||||||
十七、其他須知 |
(1)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