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職業大學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章程
2019-11-13 21:42:56網絡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四平職業大學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瀝山路5117號
第二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四平職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疲⿲I: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700.00元;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00元;
通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00元。
第四章資助政策
第七條按照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采取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形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八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劃定錄取控制線。
2.錄取原則:
(1)專業錄取。嚴格執行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錄取未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2)優先級別。普高、中職身份的考生分數相同時,科目順序為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試(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身份的考生分數相同時,按思想政治和法律法規常識、科學文化常識部分順序比較,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3)退檔。不符合我校錄取條件且不服從調劑的,給予退檔處理。
3.對有政策照顧加分或降分考生的處理。
按所在。ㄊ、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pv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瀝山路5117號,郵編:136002
聯系電話:0434-3304567(計劃、錄取專線)
聯系人:尹卓、孫柏石
第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章程由四平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