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東方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章程
2019-11-13 21:40:13網絡整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新區長德經濟開發區金匯大路與金豐大街交匯
第二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長春東方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00元;
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00元;
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800.00元;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00元;
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社區康復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800.00元;
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800.00元;
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800.00元;
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800.00元;
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800.00元;
藥品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800.00元。
第四章資助政策
第七條按照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采取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形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八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根據招生計劃數分類別劃定錄取控制線。
2.錄取原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要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3、專業錄取:
(1)普通高中和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按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和進行排序,同分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2)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同分的考生按綜合常識、時事政策的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4、專業、類別調劑:滿足考生一志愿錄取,對分數未達到標準的考生、不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作退檔處理。
5、對有政策照顧加分或降分的處理:
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照吉林省考試院規定執行。
6、公布成績、錄取結果后,有異議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進行查詢;學院不受理公示期間以外的查詢。
第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dfzyxy.net/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新區長德經濟開發區金匯大路與金豐大街交匯聯系電話:0431-81636255/81636256
聯系人:王鶴逸
第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章程由長春東方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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