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2 11:06:37網絡整理
嘉興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19〕12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290號)的要求,根據我校高職工作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嘉興職業技術學院,獲"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浙江省教育科研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在嘉興市委、市政府主導下,2010年1月9日學校牽頭成立"嘉興市欣禾職業教育集團";2016年7月26日,嘉興廣播電視大學與學校合署辦學。
第三條學校是一所具有近70年辦學歷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辦學類型為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層次為高職專科,頒發專科(高職)學歷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占地面積910余畝,校園四周環水,環境優美寧靜,是一所典型的江南水鄉學府。嘉興地處上海南翼杭州灣北岸,距滬、杭、蘇均在100公里之內,學校坐落于嘉興市南湖之畔。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組織機構。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紀檢監察室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面向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宣傳錄檢組、紀檢監察組、測試考務組、安全保衛組和后勤保障組。
第六條職責分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高職擴招工作,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訂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招生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宣傳錄檢組負責編制和發布招生章程,實施開展招生咨詢與宣傳;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考試、錄取過程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測試考務組負責綜合測評、考試考務安排等工作;安全保衛組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后勤保障組負責校園網絡和全程攝像設備技術維護,收繳報名費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七條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學校2019年第二階段面向浙江省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人員招生專業4個,招生計劃180名。具體如下: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數
序號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數 |
學制 |
學費 |
備注 |
|
1 |
畜牧獸醫 |
50 |
三年 |
6300 |
不安排住宿; 浙江省內學籍免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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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園藝技術 |
50 |
三年 |
6300 |
不安排住宿; 浙江省內學籍免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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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電子商務 |
40 |
三年 |
6000 |
不安排住宿 |
|
4 |
旅游管理 |
40 |
三年 |
6000 |
不安排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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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180 |
|
|
不安排住宿 |
第五章報名辦法
第九條報名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2019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含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
2.至今為止無違紀違法處分記錄、身體條件滿足專業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體驗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志愿填報
1.10月8日-10月31日,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網站(www.zjzs.net),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
2.考生可填報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3.進入考試階段后專業不能調整,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個專業的考試。
第十一條現場確認與繳費
未經現場確認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報名材料概不退還;報到確認信息后領取準考證。
1.現場確認時間:11月3日上午9:00-11:00,材料遞交:
(1)2019年嘉興職業技術學院面向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高職擴招考生報名證。
(2)交驗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并遞交復印件一份。
(3)高中段教育畢業證和其他相關材料。
2.現場繳納報名費。對有考試資格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11月3日上午現場確認時繳納,報名費概不退還。
第六章測試與成績
第十二條校考安排
1.測試時間:11月3日下午13:30始,各專業具體測試時間、測試方式學院將于11月上旬公布于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jw.jxvtc.edu.cn。
2.測試方式:職業適應性綜合測試,總分150分。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1.考生錄取成績以學校統一組織的綜合測試成績作為依據,總分150分。
2.我校認可考生參加其它第一、第二志愿院校組織的綜合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綜合測試),但必須由第一、第二志愿院校開具成績證明,我校將成績折算成150分制,并按折算分從高到低錄取。
3.學校按招生章程確定的相關規則進行綜合測試,擇優錄取,并服從省教育考試院的各類相關安排。
第十四條擬錄取考生確定,按專業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以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數的100%劃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總分相同時,一并錄取。
第十五條學院將在考試后一周內公布擬錄取人員名單,公布地址為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jw.jxvtc.edu.cn。
第十六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十七條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我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所有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八章招生監督
第十九條參加面向退役士兵、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高職擴招招生工作的全體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面向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高職擴招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測試、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573-89978168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招生咨詢及查詢
通訊地址:嘉興市桐鄉大道547號(郵編:314036)
電話咨詢:0573-89978111、89978123
傳真號碼:0573-83831136
電子郵箱:jxvtczjb@163.com
現場咨詢:嘉興職業技術學院1號樓114室
招生網絡咨詢:http://zjw.jxvtc.edu.cn
學校主頁:http://www.jx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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