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2 10:29:05網絡整理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高校擴招工作精神,切實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工作,按照今年教育部等六部委《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19〕12號)、《浙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職成〔2019〕143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面向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開展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學校國標碼12866,浙江省招生代碼0051。
第四條校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正街66號。郵政編碼:310018。
第五條學校性質:學校是全日制省屬公辦高職院校。學校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職業教育和培訓聯系中心、首批國家優秀骨干高職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教育部電子商務教學資源庫項目主持單位、浙江省高職優質建設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校建設單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職人才培養試點院校。
第六條學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疲ǜ呗殻┱猩Y格。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學信網注冊備案。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高校擴招專項工作組全面負責高職擴招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審核職業適應性測試方案,決定有關高職擴招招生錄取的重大事宜。下設工作組,具體組織和實施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錄取事務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經學校研究,物流管理專業開展高職擴招招生工作,具體招生計劃詳見下表。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制 |
收費標準 (元/學年) |
考生對象 |
物流管理 |
30 |
3年 |
6000 |
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2019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 |
注:具體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的計劃為準。
第九條高職擴招學生實行走讀制。
第五章報名與考試
第十條報名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2019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均可報考。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也可參加此次擴招報名。
第十一條報名。2019年10月8日-10月31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志愿填報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信息輸入時,一并填報志愿信息,逾時不受理?忌商顖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二條信息確認、繳費和領取準考證。所有已完成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的考生(第一志愿),11月3日09:00-11:00到我校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攝像等手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藍底一寸彩色照片2張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信息確認完畢通過支付寶掃碼繳費(招生考試費:140元/人),同時領取準考證,未繳考試費者視同自愿放棄,不得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三條考試由學校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四條職業適應性測試
。ㄒ唬y試時間:2019年11月3日13:00開始。
。ǘ┑攸c: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校內。
。ㄈ┞殬I適應性測試內容:
項目 |
內容 |
基本素質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語言理解、表達與溝通能力 |
|
專業素質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物流管理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與物流管理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第十五條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十六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請考生確認體檢合格。新生入學體檢不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錄取依據。
物流管理專業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為100分,測試得分為錄取依據。
第十八條錄取。
根據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測試錄取最低分若出現同分,則優先選擇專業素質測試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專業素質測試成績也相同,則請示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處理。如參加某一專業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實際參加該職業適應性測試人數的90%(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錄取。若計劃未滿,則認同考生原一志愿院校成績(成績按百分制折算),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出現同分,則請示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處理。二志愿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承認一志愿成績。錄取信息在考試后一周內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第十九條錄取結束后,學校將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人才培養
第二十條學校將創新教學組織和考核評價,針對高職擴招生源特點,制定相應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與課程設計,實踐教學等。
第二十一條高職擴招學生不能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第八章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二條高職擴招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學校監督工作辦公室對招生過程實施監督,測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ǘ┰趯W校測試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ㄋ模┢渌麌乐剡`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四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監督工作辦公室電話0571-86928059。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學校的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1-86928112,86928113
聯系地址: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正街66號郵政編碼:310018
E-mail地址:1873555891@qq.com
學校網址:http://www.zjtie.edu.cn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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