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
2019-06-14 10:27:34陽光高考
第四章 培養與管理模式
第十四條 廈門大學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先按大類培養,共同學習大類平臺課程,二、三年級按照《廈門大學大類招生的學生選擇專業暫行辦法》確定專業(或方向)。
第十五條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廈門大學發揮綜合性大學多學科優勢,實行全面選課、主輔修制、轉專業、三學期制、國內外名校交流等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措施,為培養有國際視野的研究型和復合型拔尖創新人才提供優質的教育資源。
第十六條 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廈門大學以政策創新改革人才培養體系,以校地共建打造聯合培育平臺,以興趣激勵引導學生主動參與,以資源投入完善服務保障體系,形成了"四輪驅動"的廈大經驗。
第十七條 設立創新學分。廈門大學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著力提升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自2015級起創新學分作為必修學分,計入培養方案總學分。學生參加科創項目、學業競賽、發表論文和發明創造等可申請創新學分。學校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訓練和學業競賽“兩平臺”,實施科創競賽“八化”(全員化、多樣化、課程化、基地化、團隊化、國際化、常態化、日常化)新模式,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間至少參加一項科創項目和一項學業競賽。
第十八條 “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從2010年起,廈門大學成為國家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的20所大學之一。每年從新生中選拔一批優秀學生,配備一流師資,提供一流學習條件,量身定制個性化人才培養方案,為優秀學生創造一流學術環境與氛圍。廈門大學以優勢學科群為依托,搭建“本研一體化”教學平臺,鼓勵拔尖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十九條 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班。自上世紀90年代起,廈門大學經濟學、化學、數學、生物科學、歷史學、海洋科學等六個專業陸續成為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對其以我校杰出校友(均為著名教授)冠名,分別為:“王亞南經濟學班”、“盧嘉錫化學班”、“陳景潤數學班”、“汪德耀生物科學班”、“傅衣凌歷史學班”、“鄭重海洋科學班”。經多年積累,廈門大學六個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養機制,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培養了一批優秀拔尖人才。
第二十條 卓越人才培養教育計劃。廈門大學法學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臨床醫學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飛行器動力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科學與工程、軟件工程、建筑學等9個工科專業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計劃優化人才培養方案,完善校地企協同育人機制,建設實踐基地,強化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
第二十一條 國際化教學試驗班。廈門大學選擇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會計學、國際商務、財政學、國際新聞等優勢學科,開設國際化教學試驗班,進行國際化創新人才培養試驗。試驗班引進國外先進的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專業核心課程逐步采用雙語或全英語教學。其中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國際商務、財政學國際化試驗班由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和經濟學院共同承擔教學和培養任務,采用全英文授課;該班的學生從錄取的經濟學院新生中進行選拔,在學期間有更多機會到國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二十二條 特色書院。2015年,學校成立以2011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博伊特勒書院,探索本科生跨學科培養和管理模式的新嘗試。書院每年面向生命科學學院、醫學院、藥學院及公共衛生學院本科新生招生,實施“書院式”住宿安排、全方位導師配置和通識教育;每年從三、四年級選拔優秀學生學習高級課程,高級課程由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主持規劃設計,邀請世界一流科學家全英文授課。2017年,學校批準成立香山書院,由環境與生態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的全體本科生組成。書院在原有學院學生教育管理服務育人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育人渠道,全方位促進學生的成才成長;以學術傳承、科技創新、行為養成、品德教育為內涵,通過創新通識教育和第二課堂教育,深入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等,進一步深化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書院實行統一住宿管理,宿舍園區內設有活動室、自習室等功能房,聘請導師、輔導員入住園區,與學生零距離面對面交流,營造一個特色的育人環境,是培養學生知行兼修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嶄新平臺。
第二十三條 國內外名校交流。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養質量,廈門大學致力于與國內外著名高校開展本科生交流學習的活動。廈門大學與英、美、日、法、俄等國家和臺港澳地區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廈門大學每年選拔數百名本科生,在校學習期間到國(境)外著名大學交流學習。
第二十四條 實施本科生導師制,注重教授為本科生上課。廈門大學實施本科生導師制,新生入學后為本科生配備導師,為學生提供思想、學業科研訓練、創新創業等方面的指導。廈門大學要求教授、副教授承擔本科專業課程,形成了名教授、名師給本科生上課的校園文化。
第二十五條 錄取在廈門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航空航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和能源學院的新生和國際學院愛爾蘭都柏林項目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區,其他學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區。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廈門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由廈門大學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廈門大學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