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工商學院招生章程
2019-06-13 12:01:59陽光高考
2019年四川工商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四川工商學院 部編代碼:13672
二、辦學屬性及層次: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三、學制:本科四年,專科三年。
四、學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團結學院街65號(成都校區);
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東段9號(眉山校區)。
五、招生計劃及錄取辦法:
1.招生對象為參加當年普通高考且成績達到學校投放招生計劃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2.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各專業的“人才培養情況、就業情況、人才需求情況、上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生源情況、調檔線情況等”合理進行分配。
3.在錄取過程中,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4.招生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a.能掌握填報志愿生源情況的地區,在投檔前可調撥預留招生計劃批量出檔錄取考生;b.各批次批量投檔,在完成原始招生計劃后,仍有未被錄取的優質學生,可調撥預留招生計劃按成績排序錄取志愿考生;c.預留計劃不得用于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d.在征集志愿前,可調撥預留招生計劃公開征集落榜的線上考生;e.嚴格按照我校制定的《招生預留計劃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5.優先錄取第一志愿投檔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檔考生,各專業志愿之間均不設級差分。
6.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7.非藝體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按照專業優先(專業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德、智、體、美、勞綜合情況,擇優錄取。在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的條件下,優先錄取下列考生:一是相關高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分數高的考生;二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三是綜合素質評價較好的考生;四是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
8.藝體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專業、文化成績雙上線,按專業優先(專業清)原則,使用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德、智、體、美、勞綜合情況,擇優錄取。排序分數相同的投檔考生,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有特別規定,按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9.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且其他相應專業未錄取滿額,則依據考生排序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調劑到其他相應專業;若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10.填報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原則上要求英語單科成績本科達到100分,專科達到90分以上,日語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單科成績達到90分以上;填報非英語專業的考生應試語種不限,進校后學校均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
11.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藝術設計類專業限制色盲、色弱考生;原則上舞蹈表演、舞蹈學、音樂學、國際標準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12.不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的錄取比例及男女生錄取比例。
13.根據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已被我校正式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檔。
14.新生錄取結果在我校招生網站(www.scgsxy.com)及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詢。錄取通知書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或填報志愿時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過郵局以EMS專用特快方式寄發,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為轉交錄取通知書。
15.新生報到入學以后,在同層次同科類的前提下,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一次調換專業的機會。應征入伍的新生可辦理相關手續保留入學資格,并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
16.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