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3 12:00:09陽光高考
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668)
二、學校舉辦者及主管部門:核工業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學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
三、學校地址: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肖壩路222號
四、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五、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六、學制: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
七、招生對象:招收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考的高中畢業生
八、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我校將各專業招生計劃上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九、外語語種:填報非英語專業的考生應試語種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十、男女生比例及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我校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新生入學后,經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一、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加分政策: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3、調檔比例:①平行志愿投檔:調檔比例為各省默認值;②順序志愿投檔:志愿優先的原則——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接收后續志愿考生。`
4、專業分配:順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檔后,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下列考生:①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②英語分數高、③具有藝體特長的考生。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調錄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5、美術類招生原則:在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實施新高考的四省份:浙江、天津、山東、海南,錄取相關原則從其規定。
十二、根據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解決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