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職業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1 11:48:46網絡整理
南通職業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面向江蘇省外所有省份)
高校代碼:11052(國標)
高校名稱:南通職業大學
辦學性質: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批準成立時間:1973年
錄取批次:普通類高職(專科)批次
校 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號
為深入貫徹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高等學校招生行為,保證高等學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具有我校招生計劃的省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我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南通職業大學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國有公辦的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地處“上海經濟一小時圈”——南通,是江蘇省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是國家首批創建的職業大學之一。辦學四十年來,名師云集,人才輩出,以“厚德遠志,格物致知”為校訓,形成了獨特的辦學理念和“嚴謹、求實、勤奮、創新”的優良學風,是理想的治學園地。學校近三年畢業生就業率均達98%以上,連續八次被江蘇省政府授予“江蘇省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學生畢業時,學校頒發經江蘇省教育廳驗印、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畢業證書。
學校還為學生構建了便捷、通暢、完善的“專科→本科”學歷提升體系,其中“專轉本”的上線率保持在60%以上,錄取率及高分段考生人數一直名列全省同類院校前茅;與南京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重點高校聯辦“專接本”,目前在校“專接本”學生近2000人,每年有十多人直接考取了碩士研究生。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由各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南通職業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
三、報考條件
凡取得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學習成績良好的考生均可報考。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果異常者按我校有關規定執行。為便于今后就業,考生應慎報因身體原因可能影響將來就業的相關專業。
注:報考空中乘務的考生除滿足2019年高考錄取的基本要求外,還須滿足:1.五官端正、膚色好、身體健康、性格開朗、舉止端莊;2.身高女性162cm-173cm,男性173cm--184cm;3.雙眼矯正視力(E形表)不低于4.8;4.色覺、嗅覺正常;5.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6.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基本標準,聽力正常;7.無精神病史,心理正常,無慢性疾病史,沒有做過重大外科手術,肝功能正常;8.無口腔異味,腳部無明顯內外八字。9.我校對空中乘務專業的學生,在新生報到后將進行統一面試,對照條件差距較大的學生將動員轉入其他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