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文正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2)
2019-05-30 10:19:41陽光高考
十一、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我校認可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照顧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成績排序,參加專業安排。
3.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相關省份的要求執行。
4.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文科類、理科類專業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5.非江蘇省文科類、理科類、綜合改革類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其填報專業志愿順序安排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6.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江蘇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調檔,我院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十二、預留計劃及使用說明: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將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并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順延錄取。
十三、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考生將視情況予以調整專業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證書類別: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本科畢業證書,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五、證書頒發辦法:
在允許學習年限內,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頒發國家承認的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符合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學士學位。
十六、聯系方式:
微信賬號:sdwzzs
咨詢電話:0512-66551901
咨詢 Q Q:1849026034
騰訊微博:http://t.qq.com/sdwzzs
招生網址:http://zs.sdwz.cn
學院網址:http://www.sdwz.cn
傳真號碼:0512-66551906
監督電話:0512-66555731 sdwzyb@suda.edu.cn
學院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郵政編碼:21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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