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9 15:32:20陽光高考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家及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始建于1950年,是以土木建筑類學科為主,工、管、理、文、藝多學科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擁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國務院首批批準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院校,“一帶一路”建筑類大學國際聯盟和京津冀建筑類高校協同創新聯盟高校,中國高校畢業生薪酬排行榜百強高校。2018年5月,教育部對學校本科教學工作進行了審核評估。
1、學校名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
2、學校代碼:10084
3、辦學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校隸屬:河北省教育廳
6、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7、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三、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四、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錄取工作組,具體由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學校成立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監察,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六、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德語專業不限外語語種,除英語專業外其它各專業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德語專業第二外語為英語)。
3、男女比例:各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建筑學、城鄉規劃、工業設計、風景園林和環境設計五個專業色盲、色弱的考生限報。
5、錄取具體方式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無預留計劃。
(2)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份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