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6 10:17:18陽光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廉潔自律,秉公辦事,自覺遵守錄取有關規定,按程序、要求進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變招生錄取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須注意做好招生期間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丟失有關文件、資料和檔案,不得泄露內部有關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六章 學生管理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湖南民族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取得學籍,學生在修業期內,修完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湖南民族職業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符合學校規定條件的,一年內可申請調整專業,根據湖南省政府有關規定,師范與非師范專業之間不得轉專業;單獨招生的考生錄取后,不得跨類轉專業。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湖南民族學院學生管理辦法》,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學生可以按照《湖南民族職業學院學生助學貸款工作實施辦法》申請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嚴格按湖南省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招生計劃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收費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凡高考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考試錄取期間,考生填報志愿的手機號碼應保持暢通,以免影響考生的正常錄取。
第二十一條 其余事項參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高校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三條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
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監督。
紀委監督電話:0730-8675106
學校的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湖南民族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處
聯系地址:湖南省岳陽市湘北大道
郵政編碼:414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0-8886309 8850057
傳真電話:0730-8886309
電子郵箱:hnvczjc@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hnvc.net.cn 招生網址: http://zsw.hnvc.net.cn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2019年招生工作。本章程由湖南民族職業學院授權本校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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