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護理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7:17:12陽光高考
黑龍江護理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黑龍江護理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性質: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272
第六條 畢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七條 學校地址:
南崗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209號
阿城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金源路43號
江北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西八大街
第八條 學校概況:黑龍江護理高等專科學校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一所公立全日制專科層次普通高等院校,有著70年的辦學歷史。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黑龍江護理高等專科學校成立由校長田國華、書記孫希昌為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處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招生、單招等相關工作。
第十條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與監督,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招生政策,全面實施“陽光工程”。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學校2019年共有12個專科專業招生,分別是護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衛生信息管理、康復治療技術、藥學、中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醫學檢驗技術、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針灸推拿,面向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穩定的原則,結合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往年計劃數量等因素,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學校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實施網上遠程錄取工作。
2、學校按投檔分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并按投檔分為考生安排專業,采用分數優先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愿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專業志愿順序依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理綜、語文,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文綜、數學。
3、對教育部及各省(區、市)規定的各類政策性加分,在調檔及安排專業時均予以承認。
4、按照用人單位要求,性別及身高要求如下: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其它專業男女不限;護理專業及助產專業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5、除教育部、各省(區、市)有關文件要求以外,學校對應屆生和往屆生、男女比例無特殊限制。
6、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