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21:22:39陽光高考
昆明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性質及地址
昆明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學校高質量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2017年成為云南省應用型人才培養示范院校;2018年成為云南省應用型高校聯盟首屆理事長單位;2018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校本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新路2號;昆師路校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昆師路2號。
二、學科門類、辦學類型、辦學層次及國標代碼
(一)學科門類:現有18個教學單位,64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1個學科門類,是云南省學科門類最齊全的高校。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具有招收碩士、本科、專科的多層次學歷教育資格。
(四)國標(部標)代碼:11393
三、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的編制與執行:學校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辦學定位,堅持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合理配置辦學資源的原則,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區、市)的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并執行。
(二)預留計劃使用原則: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總計劃數的1%,對于生源較好的省(區、市),若確有增加計劃的必要,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后執行。
四、錄取規則
我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批次,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二)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再按第二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以此類推,直至安排完所有專業。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在分數和專業志愿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實行高考綜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區、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有相同情況,則按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文藝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優秀學生干部、各類獲獎考生等)優先錄取;對于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專業志愿的同時,將其調劑到相近專業或生源不足的專業;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三)江蘇省進檔考生,參照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二)款安排專業。在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有相同情況,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較高者。
(四)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英語聽力和口語考試并合格。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余各專業招生時,外語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我校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五)臨床醫學專業在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單列學校志愿代碼,考生填報志愿時須按相應代碼進行填報。對報考該專業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六)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合格,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省藝術、體育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七)報考舞蹈學(體育舞蹈)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體育舞蹈類統考(聯考),若本省未組織體育舞蹈類省統考或聯考的,我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舞蹈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男、女生分別按專業成績進行排序,按男、女生1:1的比例進行錄取。若舞蹈學(體育舞蹈)專業在該省的招生計劃未錄取滿額,則取消男、女生錄取比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八)報考我校本、專科專業的云南省內中職畢業生,須參加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各科類職業技能考核,“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成績須達到云南省中職畢業生各科類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音樂學、舞蹈學、舞蹈學(體育舞蹈)的云南省內中職畢業考生,錄取原則參考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六)、(七)款執行。
(九)報考昆明市定向免費師范生的相關事宜,按照《昆明學院定向昆明市免費師范生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執行;報考云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的相關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費師范生教育實施辦法》文件規定執行。
(十)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少數民族預科招生政策。
(十一)對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十二)舞蹈學(體育舞蹈)男、女生錄取比例參照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七)款執行,其余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三)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定向昆明市免費師范生參照《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