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2019-05-24 21:20:53陽光高考
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云南民族大學普高招生錄取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云南民族大學(國標代碼:10691),英文名稱為Yunnan Minzu University,成立于1951年8月,是一所培養各民族高級專門人才的綜合性大學,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教育部與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屬重點大學。
學校登記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月華街2929號。
學校網址:http://www.ymu.edu.cn。
學校實行一校多區辦學,設有雨花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月華街2929號)、蓮華校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號)、豐寧校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近華浦路642號)、九龍池校區(云南省玉溪市)、香格里拉職業技術學院(云南省迪慶州)、德宏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辦學點(云南省德宏州)等多個培養點。
第三條 云南民族大學面向全國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本科預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能錄取,符合調劑的,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符合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六條 投檔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同投檔成績、同為少數民族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第七條 在云南省招生若需征集志愿時,二本批次文史類、理工類只征集少數民族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
第八條 認可各省級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條 除公共事業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方向)只招男生外,其它專業無性別限制。
第十條 部分專業加試要求。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外語類專業需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
民族班專業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本民族語言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或參加藏文加試。
本條上述專業外,不作加試要求。
第十一條除外語類專業考生外語語種限英語外(日語專業外語語種也可為日語),其余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教學只開設大學英語。
第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考試與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同專業成績、同為少數民族的,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第十三條 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只招收云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黑龍江省、甘肅省、青海省少數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