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年政治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4 16:48:57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九條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招生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招生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批次為準。
第二十一條 普通文、理專業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2.專業安排規則: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專業計劃未滿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予以退檔。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成績相同時將參考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擇優錄取考生。
3.在江蘇省錄取規則:學校按照在江蘇省公布的選考科目等級和江蘇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規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面向山東招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使用聯考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使用播音主持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成績,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聯考專業成績×750/200×30%+文化成績×7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使用舞蹈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成績,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設計(中韓合作)等使用美術統考成績。按專業大類綜合分投檔,同一投檔專業大類內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分配確定錄取專業。
舞蹈表演專業(專科)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報考舞蹈表演(專科)專業考生須取得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方可填報志愿。
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2.面向省外招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執行,使用生源所在省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
第二十三條 春季高考錄取按照《關于印發山東省2019年春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4號)及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范圍內出臺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定查詢網站,學校招生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人才培養模式
普通本科、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
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及學校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助學金,資助經濟特別困難的優秀生。學校還制定了勤工儉學制度,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本科畢業生頒發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專科畢業生頒發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九條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58997707
學校網址:http://www.sdyu.edu.cn
招生郵箱:zsb@sdyu.edu.cn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31699號
郵編:250103
第三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東青年政治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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