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6:45:54陽光高考
山東政法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2019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政法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東政法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政法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100。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條 辦學地點:山東省濟南市解放東路63號。
第九條 學校概況:山東政法學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兼及法律碩士和留學生教育;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多學科的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在山東省省會泉城濟南,位于中央商務區,毗鄰奧體中心、省博物館、省圖書館、省美術館等標志性文化場所,山水清音,人杰地靈,人文環境得天獨厚。學校現有21個本科專業,其中法學、監獄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行政管理是省級特色專業。學校法學教育歷史悠久,底蘊深厚,法學專業學科優勢突出,是國家“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首批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建設專業、省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實驗區和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應用型人才培養專業發展支持計劃資助項目。在突出法學專業特色的基礎上,強調其他專業與法結合,如經濟學類專業側重商法結合,政管類專業強化法政結合,新聞傳播類專業突出法治新聞方向,信息技術類專業突出電子證據方向,外國語言類專業突出法律英語方向,非法學專業均具有鮮明的融法特色。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專任教師600余人。專任教師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3%;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數占專任教師總數的92%。專任教師隊伍中現有全國優秀教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3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優秀教師4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省級重點學科首席專家2人,“山東省十大中青年法學家”4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全省社科理論界“百人工程”高層次人才2人,“全省高校師德標兵”2人,山東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和懲戒委員會委員2人(其中主任委員1人),山東省法學人才庫成員40余名,山東省委省政府法律專家庫成員6人,山東政法智庫專家1人,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特聘立法專家2人,國際、國內仲裁機構仲裁員18名。學校建有校內教學實訓中心7個,法學教學實訓中心是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在山東省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律師事務所、監獄系統、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實踐實訓基地200余個。學報《政法論叢》是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CSSCI來源期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山東政法學院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定的2019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結合往年的招生錄取、專業培養、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編制本年度的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招收本科生,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通過招生簡章、招生專題網站等途徑向考生和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