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學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05-24 09:52:14陽光高考
仰恩大學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 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仰恩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院校介紹
第二條 仰恩大學(代碼:11784),位于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歷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北郊(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條 仰恩大學由愛國華僑吳慶星先生及其家族設立的仰恩基金會于1987年創辦,是全國第一所具有頒發國家本科學歷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的民辦大學。2008年以良好的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成為福建省第一所通過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的民辦高校。學校實施以“體制改革和內涵建設為核心”的戰略轉型,培養知識結構合理、實踐能力較強、綜合素質較高、富有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的復合型應用型創新人才。目前,學校正朝著“開放型、國際化”現代大學的目標邁進。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以及研究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福建省的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經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志愿手冊。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八條 我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學校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接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的考生。錄取到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學生來校報到后,還需參加學校口語面試。面試不合格者將征求其意愿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第九條 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和身體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條 學校所有專業的男女生錄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 調檔原則
福建省原則上按照1:1的投檔比例進行錄取,對于專業服從調劑者全部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細則
1.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級差”方式。第一專業志愿與第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值為 2 分,第二專業志愿以下不設級差分。所有投檔的考生按投檔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特殊情況由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
2.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加分提檔。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英語、數學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3.往屆生的錄取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