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09:51:08陽光高考
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為了確保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突出“惠民、公平、安全”三個重點,規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試服務質量。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學院全稱: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
二、院校代碼:11499
三、學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大學城學府南路66號
四、層次:專科
五、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六、學院概況:
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位前身是創建于1908年的私立福州華南女子文理學院,1984年經教育部批準復辦,是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學制三年。學院設有國際商務管理系、文化教育系、旅游服務系、藝術設計系和健康服務系。下設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商務經紀與代理、公共事務管理、會計、應用英語、學前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空中乘務、服裝與服飾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移動商務、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建筑室內設計、工程造價、食品營養與檢測、食品營養與衛生、家政服務與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二十三個專業。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八、專業招生計劃及各專業相關要求:
1、2019年秋季學校擬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的計劃為準,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當年招生計劃本。
2、各專業外語語種:我院目前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3、各專業考生體檢錄取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九、錄取原則:
1、福建省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取。
2、省外專業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即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按分數排序依次錄取到第一專業,如第一專業錄滿,依次錄取到第二、三專業,以此類推;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已錄滿,有填寫“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
3、降分原則:如線上生源不足,按各省錄取政策規定,可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