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醫科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5-24 09:42:10陽光高考
第五章 調配原則
第十九條 在省教育考試院每輪出檔考生中,按計劃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及出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相關科目成績及加試要求。對于各省的投檔具體要求,由校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條 在各省(市、自治區)出檔的考生中,根據公布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的專業志愿和投檔分數以“專業級差”方式進行專業調配。一二專業級差3分,二三專業級差1分,三四專業級差1分,后不設專業級差。對填報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隨機調劑至計劃未完成專業。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文史類以語文、英語、文科綜合成績排序,理工類以數學、英語、理科綜合成績排序。
在江蘇省的招生錄取進檔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普通類考試理工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級及以上等級。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調配時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進行排序。
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實施新高考招生錄取政策的省份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各省確定的規則進行。我校在各省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網站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一條 超出專業計劃錄取人數的考生,可往生源不足的專業調劑。所報志愿考生不足的專業,可從服從志愿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第六章 錄取工作紀律
第二十二條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的原則執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等相關政策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設制度》和學校招生工作廉政相關規定。對違規違紀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91-22862537。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學校收費嚴格按財政廳、教育廳等部門文件及福建省物價局收費目錄清單、福建醫科大學陽光價費公示牌執行。收費許可證號:KK00031100。
專業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等主管部門當年批復為準。現行收費標準為臨床醫學(“5+3”一體化)本科階段、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 本科階段、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助產學、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藥物分析、預防醫學等專業6760元/學年;眼視光學、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等專業6240元/學年;生物制藥專業6200元/學年;生物信息學、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5460元/學年;食品質量與安全、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英語等專業5000元/學年。“5+3”一體化專業研究生階段按照當年研究生學費標準收費。
住宿費標準:新生住宿費為1200元/生.學年(4人間),安裝空調的學生公寓加收1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五條 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福建醫科大學學生收費管理暫行規定》(閩醫大[2016]133號)文件要求辦理。
第二十六條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設立“綠色通道”機制,即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國家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還設立了國家助學金,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學校設立了“協和獎學金”、“美國校友會獎學金”、“姚薛獎學金”等10余項校級獎學金和多項院級獎學金,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同時還建立起包括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資助形式在內的多元獎助體系,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后顧之憂。
第二十七條 為鼓勵學生個性發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學校根據相關政策,制定了《福建醫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符合相關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二十八條 學生完成學業并達到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學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九條 錄取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福建醫科大學招生網站上。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fjmu.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fjmu.edu.cn/zs
招生郵箱:zsb@fjm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91-22860673、0591-22862773(含傳真)、4009180081
資助政策咨詢電話:0591-22860673
學校地址:
上街校區: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350122)
臺江校區:福州市交通路88號(350004)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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