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醫科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3 21:55:45陽光高考
安徽醫科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安徽醫科大學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地址:梅山路校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號,郵編:230032;
翡翠路校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開發區翡翠路15號,郵編:230601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頒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2.以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進檔。
4.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院校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5.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含政策加分)”的方式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專業錄取時采用高考排序成績。無排序成績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順序:理科為理科綜合、外語、數學、語文;文科為文科綜合、外語、語文、數學。
6.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7. 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必測科目等有報考等級要求的,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報考等級要求執行。
8.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錄取工作分別按照各自省(市、區)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文件執行。
9.考慮到我校外語教學資源的配置情況和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及以后就業,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不要報考我校。
10.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有關要求執行。
11. 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部分新生在高年級階段可按照個人意愿分流至臨床醫學(臨床病理方向)、臨床醫學(婦產科學方向)專業。
12.根據我校 “一校多區”的發展戰略,臨床醫學(“5+3”一體化)、臨床醫學(五年制)、麻醉學和康復治療學專業新生將隨機分配至第一臨床醫學院和第二臨床醫學院,采用分段式培養模式,低年級學生在梅山路校區學習,高年級學生在各自臨床醫學院院區學習。
13.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安徽醫科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七、學費標準:均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八、聯系方式及網址:電話:0551-65167746(兼傳真)招生網址:http://zs.ahmu.edu.cn/ ,
E-mail: ahmuzsb@ahmu.edu.cn
九、以上內容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新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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