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19年秋季招生章程
2019-05-23 16:55:34陽光高考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秋季統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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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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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浦東校區: 上海市浦東新區上川路 995 號 松江校區: 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 2800 號 金融學類(含金融學、投資學和信用管理)、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和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保險學、精算學、國際商務、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金融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法學、社會工作、漢語言文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商務等本科專業與計算機信息管理(中日合作)專科專業安排在浦東校區就讀;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資產評估、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市場營銷)、財政學類(含稅收學和財政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日語、英語和商務英語等本科專業安排在松江校區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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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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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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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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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的,頒發經教育部批準的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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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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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 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各專業無色盲色弱限制 四、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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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預留計劃數不超過2019年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人數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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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本科語言類日語專業限招日語或英語;本科英語語言類專業限招英語;其它專業不限語種。新生入學后本科日語和中日合作專科專業教學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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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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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分政策 |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對新疆、西藏等特殊地區考生,我校按教育部和各省招辦認可并公布的加分政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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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我校錄取的規則: 1、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符合投檔條件的報考我校生源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自主確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非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1.2。 2、我校對投檔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我校認可各省市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所加分數直接計入考生投檔總成績并作為專業錄取依據。 3、專業錄取時,我校以考生投檔總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如出現同分的情況,則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4、考生已達到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但其所有填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若服從專業調劑,我校會參照考生本人綜合評價信息及各單科文化成績調劑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予以退檔。 5、我校有4個本科學院的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學生入學二年后再根據學生在校成績績點和學生志愿進行專業分流。 6、本科英語語言類專業需要英語口試成績合格及以上(不進行口試測試省份則不受等級和分數限制)。 二、對考生因不服從專業調劑退檔后所進行的征集志愿錄取,我校根據實際缺額計劃數按100%比例投檔。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現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各省招辦規定為準。 四、在江蘇省,報考我校一本批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2B及以上,專科則要求為2B4C1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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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特殊類型招生規則 |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和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項目按照我校已公布的《2019年語言類保送生招生簡章》、《2019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章程》和《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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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專科計算機信息管理(中日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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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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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學生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科創文體競賽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 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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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50218636、67705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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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lixin.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zhaosheng.lixin.edu.cn 咨詢電話:021--50218552、6770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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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其他須知 |
1、我校會計學院、金融學院、國際經貿學院、工商管理學院、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在2019年新生中將進行“國際化方向班”的選拔;具體選拔人數、報考辦法、選拔流程和培養方案等具體情況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2、為培養具有全球化視野和學術性思維、專業知識與人文情懷并重的拔尖應用研究型財經人才,我校于2018年組建以學校創始人潘序倫先生名字命名的“序倫書院”。今年我校將繼續根據各省(自治區)、市(直轄市)文、理科(或不分科目)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從已錄取且高考成績排名在各省份前10%的本科新生中擇優選拔60名學生進入“序倫書院”培養。具體選拔方式、培養方案、獎學金設置、學生安置及宿舍管理辦法、專業分流方案等詳細情況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3、對采用“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的省份,在普通高考錄取環節,我校在嚴格執行當年學校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錄取原則的前提下,將把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內容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調劑錄取”的重要參考。我校重視學生的“誠信”品質,在入學后的新生資格審查環節,凡有“不誠信、不道德、違法及犯罪”記錄的考生,我校將認定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并取消其錄取資格,請凡有此類記錄考生謹慎報考我校。 4、按照教育部民族司的招生文件規定,少數民族預科生均按“政策性定向生”認定。根據對非上海生源入滬政策的要求,所有定向生均可以在上海地區就業,可以按照相關要求申請辦理居住證通知單申領手續,但無法辦理戶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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