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16 23:25:48陽光高考
第十六條 招生咨詢方式有:
電話:0931-7785145 7652169
傳真:0931-7785113
E-mail:zsjyc@lvu.edu.cn
學院網址:http://www.lvu.edu.cn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院招生就業處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請假逾期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普通高職(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財政廳 關于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問題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學費4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費800元/每生?每年。
第二十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院長獎學金、優質生源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設有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金等,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支付學費、住宿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本年度高職(專科)層次招生。
第二十三條 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蘭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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