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運職業學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4-05 09:14:51網絡整理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 號)和《關于印發<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 號)文件精神,為積極穩妥地做好本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海運職業學院 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運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已被我院春季考試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天津市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階段的錄取,不再參加高職高專階段錄取,未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錄取。我校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海運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院代碼:1222
五、學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深路 8 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學院簡介:天津海運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 是天津市教委直屬的以培養海運人才為主,具有工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的綜合性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是我國海事局向國際海事組織申報批準船員的培訓機構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華北地區最先開辦海員對外適任證書培訓的機構之一,是華北地區首批通過國家海事局《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體系》認證的教育培訓單位,也是天津市教委“世界先進水平高職院校建設項目”實施單位之一。
辦學條件:學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園區,總占地面積 976 畝,建設用地 615 畝,一期建筑總面積 17 萬平方米。學院建有現代化的教學樓、學生公寓、食堂、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教室、體育場館、設施設備先進的各專業實驗、實訓室等。
專業門類:學院堅持大力發展海運特色專業和適應環渤海地區建設所需的專業,緊緊圍繞國家海洋強國、“一帶一路”和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設有航海技術系、輪機工程系、航運經濟系、國際郵輪乘務和旅游管理系、工程技術系、信息工程系等 6 個系,開設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等 27 個專業及專業方向。其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是天津市教委“國內頂尖骨干建設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