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1-02 15:20:3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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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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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虹口校區地址為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崇明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崇明區陳家鎮東灘大道999號。除學前教育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虹口校區外,其他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均為崇明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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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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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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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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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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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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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19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學前教育專業色盲色弱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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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西班牙語專業教學語種為西班牙語和英語,法語專業教學語種為法語和英語,其他專業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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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春季考試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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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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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2月25日-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3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8】65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自主查詢測試時間和地點。 (3)3月9-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創新精神和專業發展潛能,并根據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提供的考生有關信息,參考與面試有關的內容對其進行評定。 對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學生,由考生本人提供相關的信息材料作為面試時的素質評價參考依據,具體見測試方案。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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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考生須于3月21日-22日至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虹口校區)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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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工商管理專業38000元/生/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雙語班)45000元/生/學年 西班牙語專業(商務方向)56000元/生/學年 法語專業(商務方向)56000元/生/學年 金融學專業(全英語教學班)56000元/生/學年 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全英語教學班)56000元/生/學年 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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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5000元/生/學年 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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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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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舉報電話:021-51278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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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xdsisu.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zhaoban.xdsisu.edu.cn/ 咨詢電話:021-51278025,51278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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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罚涛瘜W【2018】48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