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橋學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1-02 15:17:05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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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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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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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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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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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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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建橋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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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建橋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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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19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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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網絡工程(雙語班)、日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日語,其他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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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春季考試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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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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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2月25日-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日,我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雙語班)、網絡工程(雙語班)、數字媒體技術(雙語班)、日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美合作)專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其他專業按照不超過計劃數的2.5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8〕65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于3月1日晚上20:00-3月2日晚上20:00登錄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http:/zsb.gench.edu.cn)自主選擇測試時間。 (3)3月9-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除網絡工程(雙語班)外],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只需參加一次校測;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其中一個專業為網絡工程(雙語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面試總分為150分。面試內容分為綜合素質和外語能力。面試成績權重比例: 網絡工程(雙語班)、日語專業:綜合素質(含高中學生綜合評價信息)占66.67%;外語能力占33.33%; 其他專業:綜合素質(含高中學生綜合評價信息)占40%;外語能力占60%。詳見我校陽光招生網公布的2019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實施方案。 無高中學生綜合評價信息的考生請于2019年3月4日前向學校招辦提供各類技能、特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高中階段區級(含區級)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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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面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時依次按面試、外語、數學、語文的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考生須于規定時間至上海建橋學院招生辦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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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按學分制收費。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美合作)專業45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數字媒體技術(雙語班)專業58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雙語班)、網絡工程(雙語班)、日語、新聞學(雙語班)、工商管理(奢移品管理)專業30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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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36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學生可自由選擇,新建校舍58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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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清云獎學金、卓越獎學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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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監察小組監督。 舉報電話:021-58137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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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gench.edu.cn 招生處(辦)官網:http://zsb.gench.edu.cn 咨詢電話:021-58137880、6813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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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