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做好2018年軍隊院校招生通知
2018-12-22 16:11:42網絡資源
各市、縣(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人武部,各有關軍隊院校: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關于做好2018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軍訓〔2018〕97號)等文件精神,我省2018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院校(統稱軍隊院校)招生,實行統一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和提前錄取的辦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計劃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軍隊院校:國防科技大學、陸軍工程大學、陸軍裝甲兵學院、陸軍炮兵防空兵學院、陸軍防化學院、陸軍軍醫大學、海軍工程大學、海軍大連艦艇學院、海軍航空大學、海軍軍醫大學、空軍工程大學、火箭軍工程大學、戰略支援部隊航天工程大學、戰備支援部隊信息工程大學、武警工程大學、武警警官學院、武警特種警察學院等。
各院校具體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及分數要求,在6月份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統一公布。
二、報考條件和填報志愿
軍隊院校的報考條件為:1.普通中學應、往屆高中畢業生;2.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報考當年8月31日);3.未婚;4.符合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等相關標準。
軍隊院校實行傳統志愿錄取,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符合相關軍隊院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一、二段考生一并填報志愿,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不再設置院校服從志愿。院校對專業服從志愿考生進行調劑錄取,須以考生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
各報名點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技術指導,引導考生根據報考條件特別是身體條件準確填報?忌W上填報志愿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因考生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
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是軍隊院校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其結果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作為考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該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負責組織,體檢具體工作由117醫院負責實施。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普通類專業的分段原則,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計劃數的4倍向省軍區招生辦提供政治考核、面試、體檢考生名單。
政治考核由各縣(市、區)人武部組織,以教育部、公安部、原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1號文件)為依據,把考生的現實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調查了解清楚,重點掌握考生的入伍動機、現實表現、社會交往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隨遷子女考生政治考核由畢業中學所在縣(市、區)人武部負責協調,由戶口所在地縣(市、區)人武部作出鑒定。
省軍區招生辦負責按統一規定程序對考生進行面試。軍隊院校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面試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由省軍區招生辦統一組織,按《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軍后衛〔2016〕305號)新標準執行。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在網站公布軍檢時間地點,同時通過縣級招生辦及有關中學通知考生,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查詢是否參加軍檢。省軍區招生辦擬制軍檢工作手冊,明確軍檢工作流程、標準條件、復議程序、申訴渠道、結論查詢等,并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考生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或在軍檢現場領取。
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的具體辦法詳見《浙江省2018年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細則》(附件2)。
四、錄取
軍隊院校安排在提前錄取,第一段考生的錄取安排在7月上旬;第二段考生的錄取安排在7月中旬(具體時間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錄取工作進程執行),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每一段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院校招生計劃數的110%(第二、三、四、五志愿投檔比例為缺額計劃的100%),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向院校提供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的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可在浙江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查閱網上錄取程序和操作指令提示,根據文件和招生章程規定,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一、二、三、四、五志愿投檔后,招生院校生源仍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公開征求志愿,由縣級招生辦和有關中學通知已取得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且未被錄取或預錄取的考生填報征求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缺額計劃的100%,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
投檔錄取過程中,招生院校與省教育考試院對考生退檔意見不一致時,由招生院校填寫《退檔申請單》,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和政策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提出復審意見。若雙方意見仍然存在分歧,由全軍招生辦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裁定。
五、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工作
軍隊院校招生,事關軍隊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各設區市、縣(市、區)招委、人武部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并廣泛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各有關軍隊院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確保招生質量。各中學要全力支持和協助有關軍隊院校開展宣傳工作,認真解答考生關心的問題,積極鼓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考生報考。各有關部門、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統一制定的招生程序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堅決杜絕違規招生;一旦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