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理工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12-21 22:18:40網絡資源
學校名稱:寧夏理工學院學校國標碼:12544
學校地址: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山水大道學院路1號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性質:民辦公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普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項。
第五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七條學校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考生也可在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四章錄取
第八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九條學校根據在該考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錄取時,學校將根據報考的生源情況在個別考區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
第十一條將同一科類出檔考生按總分(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總分相同時則再按單科順序及成績排序。文史類單科順序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順序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對于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執行該省錄取政策。
第十二條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者,按各項條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項執行。
第十三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
1、我校藝術類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統一聯考成績,不再組織單獨考試,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當地省級招生辦相關規定為準。
2、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我校文化課成績的最低錄取線。根據考生進檔順序分專業排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專業文理兼收;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
3、體育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
4、體育教育專業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課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我校文化課成績的最低錄取線。在投檔考生中,按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術科測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要求: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我校非外語類專業的公共外語為英語、日語。
2、英語專業要求高考成績中英語單科成績不少于滿分的60%。
3、應用技術大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AISEC項目)專業要求高考成績中英語單科成績不少于滿分的60%。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施耐德特色實驗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條聯合培養項目
1、學校與“美國阿蘭特國際大學、日本城西國際大學”開展“雙校園”聯合培養項目,施行“1+3”、“2+2”、“2+2+1”(本碩連讀)、“3+1+1”(本碩連讀)培養,即新生入學后,在我校學習一至兩年,有意向赴國外留學的可通過申請,經學校選拔后,進入國外合作大學學習,完成聯合培養協議所規定的學習內容并按要求完成學業后,符合國外合作大學畢業條件的,將獲發國外合作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及寧夏理工學院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完成規定學位要求的本碩連讀學生還將獲發合作大學的碩士學位證書。
2、應用技術大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AISEC項目)
“應用技術大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AISEC)”項目招生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機械工程。修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寧夏理工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有意向赴國外留學的可通過申請,經學校選拔后,進入國外合作大學學習,符合國外合作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外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完成規定學位要求的本碩連讀學生還將獲發合作大學的碩士學位證書。
3、學校被教育部納入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由東北大學對口支援。學校與東北大學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工業設計、汽車服務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英語、應用化學、環境設計”等專業開展聯合培養(以上專業如有調整以當年學校教務處公布的為準),施行“2+2”培養模式,新生入學后,第一、二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四學年擇優推薦至東北大學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由寧夏理工學院和東北大學共同加蓋印章予以認可。
4、2017年,在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中,學校又獲批由浙江工業大學對口支援,獲得雙校雙支援。學校與浙江工業大學在“國際經濟與貿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工程、應用化學”等專業開展聯合培養(以上專業如有調整以當年學校教務處公布的為準),施行“2+2”培養模式,新生入學后,第一、二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四學年擇優推薦至浙江工業大學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浙江工業大學出具學習證明。
5、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施耐德特色實驗班):該專業由學校與施耐德(中國)有限公司實施產教融合聯合培養學生模式,實現教學、實習、就業一體化培養進程,以行業需求為導向,以應用型能力培養為目標,縮短畢業生進入行業和企業的進程,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就業質量。
第五章獎、貸、助學金政策
第十六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4000元/人、2000元/人;燕寶獎學金:2000-5000元/人。對專科寧夏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學費減免政策,每生每年減免學費4200元。
第十七條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
第十八條學校設有“大學生服務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九條學校設立優秀學生赴國外留學獎學金、優秀學生赴國外留學助學金,資助優秀學生赴國外訪學、留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收費標準
1、本科:普通類專業學費:13000元/年;體育類專業學費:130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8000元/年。
2、應用技術大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AISEC項目)專業:25000元/年。
3、與東北大學、浙江工業大學聯合培養專業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備案的標準執行。
4、國際合作項目收費標準:在寧夏理工學院學習期間學費按寧夏理工學院相關專業學費標準執行,在國外學校學習期間學費按該校相關專業學費標準執行(美國阿蘭特國際大學學費約16500美元/年,約合人民幣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國際大學學費約690000-860000日元/年,約合人民幣40000-50000元/年)。
5、專科:普通類專業學費:5900元/年。
6、住宿費:2200元/年/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952-2210016;
傳真:0952-2210016;
寧夏理工學院網址:http://www.nxi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