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歷史一輪復習:中國古代的民族關系
2018-09-28 18:19:28網絡綜合
高中最重要的階段,大家一定要把握好高中,多做題,多練習,為高考奮戰,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歷史高三必修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族融合的含義、主要方式和意義:見上文表述。
二、民族關系的特點、主要表現形式及歷代中央政府處理民族關系的主要方式(政策)
特點:有戰有和,以和為主。
表現:一是戰爭:①民族掠奪戰爭。②民族征服戰爭。③平定民族叛亂的戰爭。④反抗民族壓迫的民族起義。⑤反對外來侵略的民族自衛戰爭。二是和平:①和親。②貿易。③會盟。④通貢。
處理方式(政策):①戰爭。②設管理機構。③冊封。④和親。⑤會盟(“議和”)。⑥互市。⑦防御(如遷民屯邊,修筑長城等)
三、歷代中央政府對少數民族和邊疆地區的管轄(史實可略)
東北:①唐:設黑水、忽汗州都督府。②元:設遼陽行省。③明:設奴兒干都司。④清:設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
西北(新疆):①西漢:前60年,設西域都護。②東漢:班超經營西域,重設西域都護。③唐:設安西、北庭都護府。④元:設嶺北行省。⑤清:設烏里雅蘇臺將軍(管理蒙古各部)、伊犁將軍(轄整個新疆地區)。
西藏:①元:中央設宣政院管轄西藏。②明:設衛所,建立僧官制度。③清:確立對達賴、班禪冊封制度;設駐藏大臣;金瓶掣簽制度;設理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