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解讀
2018-09-20 17:37:59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一、天津市《實施方案》的研制經歷了哪些過程?
2014年9月4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天津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認真領會國家文件精神,學習試點省市經驗,把握改革的總體方向和總體要求,深入了解本市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現狀,就深化本市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論證;天津市《實施方案》經過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討論決定等多項程序;面向高等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教育專家和學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學生家長等多方征求了意見和建議。共歷時11個月,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20余個,發出征求意見稿300余份,數十易其稿,修訂百余處,形成我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市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0次會議審議通過后,報教育部備案。日前,教育部已同意備案。
二、天津市《實施方案》主要想解決哪些問題?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不能一蹴而就,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應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本次改革主要致力于解決四個方面的主要問題:一是學生和高校選擇權不足,不利于人才選拔和培養;二是評價方式單一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三是一考定終身使學生負擔過重;四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體制機制不夠健全。
三、天津市《實施方案》有哪些主要特點?
一是系統性:《實施方案》在改革領域上涵蓋了義務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階段;在改革主體上,涉及了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高等學校、高中學校等各個部門;在改革內容上,包含了招生計劃分配方式、考試形式與內容、招生錄取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等各個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鏈條式的改革舉措。
二是選擇性:《實施方案》突出了選擇性。在選擇的范圍和形式上來看,學生在升學途徑、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次數和報考學校等方面有了更多的選擇機會,可以“學其所好”、“考其所長”、“揚長避短“,有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合理規劃學習及發展方向,有效減輕了學生心理負擔;高等學校在招生模式、限考科目、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權,有助于高校選拔適合自身培養要求的學生,有助于高校及學科專業辦出特色;高中學校在教學安排、課程設置等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權,有助于實現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發展。從選擇的內容和實質上來看,學生的學習從限學限考到選學選考,高中的教學從統一安排到多元設計,高校的選才從選分數到選學生,體現了對人才成長規律、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選拔與培養規律的尊重,體現了教育的本質特性。
三是綜合性:《實施方案》在招生錄取方面更加強調評價選拔的綜合性,將推進評價選拔模式由單一向綜合轉變,引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高校依據統一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綜合成績,同時還要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試點高校還要依據學校自主考核的結果進行招生錄取。高職院校通過春季高考招收高中學生,要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能力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高職院校通過春季高考招收中職學生,要依據文化基礎成績和專業技能成績錄取。
四是過程性:《實施方案》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納入高校招生評價體系,使高校招生對學生的評價向前延伸到高中教育過程,實現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的結合;部分科目增加考試和評價機會,機會的增多使升學途徑、考試次數等唯一性帶來的風險大大降低;從而弱化一考定終身的現象,分散學生的學習和考試壓力。
五是公平性:《實施方案》強調了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施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落實農村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劃等,著力減少區域、城鄉入學機會的差距。強調完善監督管理體系,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促進教育公平。
四、改革的總體定位和基本原則是什么?
改革的總體定位是完善管理制度、促進教育公平、提高選拔水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于科學選拔各類人才,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為基本出發點,按照國家總體要求,結合本市實際,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構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學高效的考試招生制度,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改革著力把握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育人為本。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和素質教育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減輕學生過重學習負擔,推動高中教育多樣化特色發展,為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環境。二是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宏觀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三是促進科學選才。科學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與個性特長,增加學生的選擇權,增強高校與學生相互選擇的多樣性和匹配度,促進每一位學生健康成長。四是加強統籌謀劃。系統設計關聯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統籌實施教學、考試、招生和管理的綜合改革,做好各項改革的銜接配套工作,積極穩妥推進,分步漸進實施。
五、改革的總體目標和任務是什么?
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16年繼續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高校自主招生等改革,2017年全面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學、公平,符合教育規律,順應發展要求,具有天津特點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
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進一步促進機會公平。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更好地引導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規范高考加分、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進錄取方式。四是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五是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改革考試科目設置,探索依據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六、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上主要有何舉措?
一是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合理確定市屬院校分省招生專業及計劃規模,切實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競爭力;充分考慮人民群眾的需求,積極爭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二是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斷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教育資源共享機制,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輪崗、教師交流制度,進一步縮小校際之間的差距。三是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機制;認真落實教育部有關要求,繼續實施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七、如何進一步完善我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自2008年實施高考綜合改革以來,我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始終堅持全市統一組織實施,保證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威性。本次改革進一步提升考試的公平性、規范性、安全性和科學性。一是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必修課程,避免嚴重偏科。二是繼續堅持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考、統一評卷,完善考試管理辦法,確保考試安全有序、成績真實可信、評價更加科學。三是合理安排考試時間,為高中學校和學生自主選擇學習課程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
八、為什么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高校招生選拔體系?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檢驗學生學習程度、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避免嚴重偏科的一項制度設計。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高校招生選拔體系,與促進多元評價、弱化一考定終身等改革價值取向密切相關。一是有利于促進評價方式多元化,使高校招生對學生的評價向前延伸到高中教育過程,實現過程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的結合;二是有利于減輕學生的心理壓力,高校對學生的評價機會增加,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學生的學習和考試壓力。
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合格性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為高中學校根據教學規律和學生實際,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展教學改革、辦出學校特色創造條件,具體安排在每學年末,實行全科開考,學生根據要求自主選擇考試科目。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學生一般只能報考一次。對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再提供一次考試機會,與該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試同時進行。
等級性考試限參加當年高考的學生參加,考試安排在高三年級第二學期的5月中下旬舉行。每門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學生只能報考一次。
十、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選拔中起什么作用?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是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是促進學生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培養個性特長,扭轉“唯分數論”。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并將具體使用權交給高校。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中,高校將中學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選拔錄取參考,納入到綜合評價內容;在高校自主招生試點以及教育部批準的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試點中作為報考和初次遴選的重要依據;在統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對學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十一、如何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規范有序、真實可信?
一是規范成長記錄檔案。教師要指導學生如實記錄能夠體現其綜合素質發展的具體活動和表現,收集典型事實材料、標志性成果和其他佐證材料。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等要真實,有據可查。二是嚴格實施程序。中學將成立評審小組,每學期末對申報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經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材料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導入信息管理系統。上傳結束后,任何人不得進行修改。三是健全管理制度。高中學校將建立健全個人誠信承諾制度、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加強監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情況進行抽查,市教委抽查學校比例,每年不少于5%;區(縣)教育局年抽查比例不少于25%。抽查結果要在一定范圍通報。對于弄虛作假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十二、為什么要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一是實現高職院校的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遵循職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選拔規律、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需要。學術型和技術技能型兩類人才的培養目標、培養模式、培養方式不盡相同,選拔標準和方式也應該有所區別,所以國務院《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二是實施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是減輕學生負擔的有效措施。部分學生可以盡早從普通高考的備考壓力中解放出來,盡早選擇適合自己的高等職業教育。三是加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將推動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建設。我市《實施方案》中明確了普通高中畢業生通過春季高考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這樣的要求必然會促進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建設。
十三、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的評價方式是怎樣的?
從2017年起,市屬高職院校在津招生計劃主要安排在春季高考,分別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學校畢業生,春季高考將成為市屬高職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
普通高中畢業生通過春季高考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組考、統一評卷,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中職學校畢業生通過春季高考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其中文化基礎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職業技能考試分為工程技術類、管理服務類和藝術體育類;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學生可自主選報1個考試類別。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性測試滿分200分,總分650分。探索春季高考英語科目考試成績由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成績認定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