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8-03 14:34:12南通大學
學校名稱:南通大學
學校代碼:10304(國標)
學校性質:省屬綜合性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
基本學制:四年(部分專業五年制)
校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主校區),啟秀路19號(啟秀校區),通京大道999號(鐘秀校區)
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和各。ㄖ陛犑、自治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計劃
。ㄒ唬┪倚U猩媱澯筛魇。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zs.ntu.edu.cn)查詢。
。ǘ┪倚nA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ㄖ陛犑、自治區)的相關要求執行。
。ㄈ┤绺魇。ㄖ陛犑、自治區)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二、報考條件
。ㄒ唬┓卜仙此诘厥。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ǘ┙K省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我校普通類(除藝術類、體育類)各錄取批次的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為BC(含)以上,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須在C(含)以上,技術科目測試成績為合格;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超過3門。
(三)外語語種: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余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本人所學語種的專業。
(四)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報到后須接受體格檢查,對體檢結果異常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為使畢業生順利就業,建議表面抗原陽性者慎報醫學類專業、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報護理類專業,考生還應慎報因身體原因可能影響將來就業的相關專業。
三、錄取規則
。ㄒ唬┪倚栏駡绦薪逃亢透魇。ㄖ陛犑、自治區)的招生政策,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好招生錄取工作。
(二)根據各。ㄖ陛犑、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三)普通類招生
對于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不含藝體類),以各。ㄖ陛犑小⒆灾螀^)考試院的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
江蘇省考生:以投檔分加選測科目等級加分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 若分數相同,則文科類按語文成績(含附加分),理科類按數學成績(含附加分),再相同將按照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選測科目等級加分標準:A+加3分,A加2分,B+加1分,B、C均不加分。
江蘇省外考生:以投檔分進行排序,再按專業志愿次序排序,同分情況下,文科按語文、理科按數學排序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
。ㄋ模┧圀w類招生
江蘇省考生:
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江蘇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且取得合格成績。高考文化總分為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按照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分按下列方式計算:
。1)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其高考文化總分與省專業統考總分相加成綜合分為投檔分。
(2)音樂類專業:對進檔考生以省專業統考總分為投檔分,分聲樂、器樂,按照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投檔分相同時,根據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以專業總分優先、音樂類專業以文化總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江蘇省外考生:
。1)報考我校美術、音樂、表演專業的江蘇省外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取得合格成績。按照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分按下列方式計算:美術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其高考文化總分與?紝I總分相加成綜合分為投檔分;音樂類專業和表演專業對進檔考生以?紝I總分為投檔分。
投檔分相同時,根據美術類以校考專業總分優先、音樂類及表演專業以高考文化總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2)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其他省份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分按所在省文件規定的方式計算。
。ㄎ澹└咚竭\動員招生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具有招收田徑、擊劍、乒乓球項目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凡取得相應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證的考生,招生辦法根據其體育專項測試等級和文化考試成績,按教育部和相關。ㄖ陛犑小⒆灾螀^)有關規定執行。
。┚C合評價錄取
獲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參加2018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并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對高考成績達到合格考生投檔優惠分數,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C(含)以上,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的考生,錄取時按照《南通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的規定擇優錄取。
。ㄆ撸⿲m椨媱澱猩
我校面向江蘇省內部分地區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計劃,錄取政策按照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八)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如果國家和各。ㄖ陛犑、自治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四、收費標準
南通大學2018級統招本科生收費標準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收費標準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南通大學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五、監督和保證
。ㄒ唬⿲W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通大學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
。ǘ⿲W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ㄖ陛犑、自治區)關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ㄈ⿲W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六、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13-85012170
咨詢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26019
電子信箱:zsb@ntu.edu.cn
網址:zs.ntu.edu.cn
七、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八、本章程由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