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2018招生章程
2018-07-10 11:47:27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2018年招生章程
一、制定依據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大學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全稱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院校代碼:14482)
三、辦學類型和層次
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四、辦學性質
公辦
五、學院概況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成立于2013年,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重慶市唯一公辦綜合性高等職業藝術院校。辦學地理位置優越,江北校區位于繁華的觀音橋商圈,交通便利、設施齊全;巴南校區位于巴南區龍洲灣街道,緊鄰巴南區政府,占地面積約263畝,校舍建筑面積約6.3萬平方米;“生態、開放、融合、智慧”的校園環境,齊備的實習實訓基地和專業教學設施,為助力學生成長成才提供了全面的基礎保障。
學院擁有一支德高藝強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315人,其中碩士、博士占50%以上,專任教師大多畢業于全國知名高等藝術院校,同時聘請了一批國內外知名藝術家任教。學院秉承“厚德博藝”的辦學理念、堅持“質量立校、人才強校、和諧興校、品牌名校”的辦學宗旨,以“四能四會”(能說會道、能唱會跳、能編會導、能拍會照)為人才培養目標。
學院目前擁有中、高職兩個辦學層次,中高職在校學生4500余人。根據市場需求和特色辦學,開辦有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戲劇影視表演、音樂劇表演、音樂教育、藝術教育、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國際標準舞、旅游管理、文化市場經營管理、新聞采編與制作、學前教育、傳播與策劃、文物修復與保護、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共18個專業。
學院利用藝術類院校獨有的行業優勢,在全國各地行業對口的基層文化單位、文化藝術企事業單位(重慶電視臺、重慶演藝集團、長江輪船海外旅游總公司、成都東星航空、307文化傳媒、重慶品度文化、重慶國標舞協會、華龍網、豬八戒網等)進行校企合作,招工招生一體化、產教融合、訂單式人才培養,入學即簽訂就業協議保障就業,并建立實習實訓基地和用人平臺近300家。
六、報考條件
1.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藝術生和普通文理科考生。
2.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學生進校后外語語種均以英語安排教學,不安排其他外語語種的教學。
3.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4.報考我院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其中藝術類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或參加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認可的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并取得專業合格證。
5.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七、招生計劃
學院依據重慶市教委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2018年面向四川、貴州、云南、河南、湖北、陜西、甘肅、廣西招生。具體分專業招生計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的招考信息。
八、錄取規則
1.我院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我院根據當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報考數及招生計劃數,確定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規定執行。
3.我院根據當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招錄原則進行錄取。對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優先錄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采取專業優先錄取的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專業隊列,每個專業隊列的考生再按照投檔分數高低依次錄取。對尚未錄滿的專業,已投檔但第一專業未能錄取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專業隊列仍按投檔分數高低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5.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或校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在采用省聯考成績(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檔考生原則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要求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錄取。
6.認可國家及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8.對無我院志愿但愿意服從調配,認可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
九、入學及復查
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學歷證書的頒發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十一、學生資助
為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學校建立了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的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及重慶市關于學生資助工作的有關政策,認真落實“獎、貸、助”等各項學生資助措施,確保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獎學金:用于獎勵全日制在校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約占在校學生總數的3%)。(3)學院獎學金:凡我院成績優秀的學生,一等獎學金1000元、二等獎學金500元、三等獎學金300元。
2.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在校學生中的品德優良、學習勤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國家一等助學金4000元/人、國家二等助學金3000元/人、國家三等助學金2000元/人。
3.助學貸款: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我院實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經政府同意由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和風險補償的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
十二、收費標準
收費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學費: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旅游管理、文化市場經營管理、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文物修復與保護學費為5000元/年;新聞采編與制作、傳播與策劃,學費為6500元/年;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產品藝術設計、音樂表演、戲劇影視表演、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音樂劇表演等藝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年;音樂教育6250元/年。學生住宿標準:800—1200元/年。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我院部分專業實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培訓費按渝價【2009】76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學校收取。考生自愿填報,填報該專業的考生視為同意自愿交納培訓費,校企合作專業及培訓費如下:公共藝術設計:與307設計公司校企合作,培訓費第一、二年各3400元/年;傳播與策劃:與華龍網校企合作,培訓費第一、二學年各2900元/年;旅游管理:與東星航空校企合作,培訓費第一、二學年各8800元/年;新聞采編與制作:與華龍網校企合作,培訓費第一、二學年各2900元/年; 國際標準舞:與重慶國際標準舞協會校企合作,培訓費第一、第二年各13000元/年。
十三、領導與監督
我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紀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監督電話:姚老師 023—62335660
十四、附則
1.我院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與招生錄取相關的任何費用。
2.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3..聯系地址:
巴南校區:重慶市巴南區尚文大道887號
江北校區:重慶市江北區洋河中路42號
巴南郵政編碼:400055
江北郵政編碼:400020
巴南招生咨詢: 023-62335791 62333136 62330330
江北招生咨詢: 023-88162066 88162088
全國免費招生熱線:400-0560-111
學院網址:http://www.cqca.edu.cn
電子郵件:yxzhaosheng@126.com
學院微信公眾號:cqwhys(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cqwhyszsc(重藝招生處)
學院QQ公眾號:CQWHYSZYXY(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文藝小招
學院微博賬號: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重藝招生處
學院百度貼吧賬號: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