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22:10:18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2018年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3874
第五條 學院地址:乳山銀灘AAAA級旅游度假區長江路788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2004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為全日制普通民辦高職(專科)院校。
第八條 學院基本情況
一、辦學基本條件
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是2004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民辦高校。建校以來,學院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以改革發展為主題,以教學工作為中心,以師資隊伍建設為重點,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根本目的,不斷擴大辦學規模,努力提高辦學水平,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整體實力。學院現已形成以高職高專教育為主體,兼有成人教育的辦學格局,向社會輸送了大批合格人才。
學院占地面積1086畝,校舍建筑面積30.5萬平方米,圖書館現有紙質圖書128.95萬冊,電子圖書95.9萬冊。現有近萬平方米的校內實訓中心,擁有實驗實訓室83個,教學儀器設備總值6073.3萬元,簽訂校外教學實習、實訓基地96個。教學樓、公寓、餐廳、醫務室、禮堂等設施全面配套,擁有多個標準塑膠運動場、籃球場、乒乓球場、排球場,可充分滿足學生學習、生活、健身的需要。學院目前設有外國語學院、管理學院、國際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國際交流學院等教學單位及圖書館、網絡中心、實驗實訓中心、高職教育研究室、東北亞研究所等教學輔助單位。
學院現開設商務英語、商務日語、應用韓語、應用俄語、應用德語、應用法語、應用西班牙語、應用阿拉伯語和應用外語(葡萄牙語)9個外語專業及國際貿易實務、報關與國際貨運、電子商務、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連鎖經營管理、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動漫制作技術、會計、市場營銷、軟件與信息服務、保險、工程造價、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房地產檢測與評估、空中乘務、投資與理財、法律事務、港口與航運管理、移動商務、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技術、快遞運營管理、云計算技術與應用、移動互聯應用技術35個專業。現有在校生近10000人,專兼職教師640余人。2015年4月,我院順利通過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評估。
二、辦學定位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思想,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則,以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根本目的,為區域和地方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和具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多年來,圍繞服務于區域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堅持“以外語為基礎,翻譯為特色”,堅持“外語+專業+技能+素質”的人才培養理念,強化外語、外經、外貿和管理類專業建設,努力把學院發展成為省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水平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院校。
三、辦學特色
學院始終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結合發展之路;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堅持強化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特別是推行雙證書制度;堅持整合國內外優勢教育資源,堅持校企合作,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與地方經濟發展保持了良性互動。
學院圍繞辦學定位,全面實施質量工程,不斷加大教學投入,強化教學管理,深化教學改革,堅持教育創新,堅持外語教學與技能訓練相結合,就業能力培養與證書制度相結合,校內實訓與校外定崗實習相結合,國際就業競爭力培養與實際就業相結合,確保學生“學好一個專業、學習兩門外語、掌握多項技能”,精心打造外語、禮儀、藝術、體育四大特色,并加強了身體心理、生活交友、個性發展、生涯規劃和就業、升學等多方面的指導,使學生在人才市場上具有較強的的就業競爭力。
四、就業狀況
學院高度重視就業,扎扎實實為學生服務,千方百計做好就業工作。學院下設就業指導委員辦公室,全面負責學生的就業,各二級學院設有專職就業專員指導學生就業。學院設有學生多元智能測試系統,努力為學生發展定位、理性擇業提供科學依據學院目標明確,措施得力,致力于打造招生--—教學--—就業一體化鏈條,學校每年定期舉辦各類型的校園招聘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中共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的公布:各省的招生計劃及專業,主要通過各省招生管理部門和我院招生簡章與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發布。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各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要求: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
1.執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廳、高招辦關于2018年招生的各種文件規定。
2.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3.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 ,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4.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取得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專科合格證或本科院校藝術類相同或相近專業測試合格證,錄取時對進檔學生美術類專業按照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從高到低錄取,其他藝術類按照文化課成績錄取。
5.專業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在所報志愿均不能滿足專業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7.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商務日語、應用德語、應用韓語、應用法語、應用西班牙語、應用阿拉伯語、應用俄語、應用外語(葡萄牙語)每年學費8800元,空中乘務專業每年學費10800元,其他專業每年7800元。
第二十一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口高職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進行錄取。
第二十三條 獎、助學金:我院學生全面發展、成績優異者,可分別申請國家獎學金(每人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每人6000元/年)。學院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對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學費免、減、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但能刻苦學習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分別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限山東省戶籍學生)。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每人50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山東外事翻譯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400-1790101 0531-83164266
學校網址:www.wsfy.edu.cn
E-mail:wsfy_zsb@163.com
通信地址:乳山銀灘AAAA級旅游度假區長江路788號
此招生章程已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