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宇工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22:02:55山東華宇工學院
山東華宇工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華宇工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華宇工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山東華宇工學院
學校代碼:1385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968號
郵編:253034
第六條 學校類型: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體制:民辦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七條 學校簡介:
山東華宇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于素有“九達天衢、神京門戶”之美譽的山東省德州市。
學校占地面積12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33.5萬平方米。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113.51萬冊,擁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等12個數據庫。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587人,其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291人,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179人,專業課教師中“雙師型”教師210人。學校現有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教學名師1人。
學校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9802.64萬元,教學用計算機3234臺。建有金相實驗室、DCS過程控制實驗室、制冷原理實驗室、汽車電器實驗室等158個實驗實訓室,機械制造實訓中心、模具設計制造實訓中心、汽車維修實訓中心等7個校內實習實訓中心。另外,擁有校外教學實習工廠15個,穩定的校外生產實習基地122個。
學校遵照“不以規矩,不成方圓”的校訓,堅持依法辦學、規范辦學、誠信辦學,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則。2012年11月,學校被山東省教育廳評為“山東省依法治校示范學校”。
學校現有本科專業23個,高職(專科)專業33個。其中,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和數字媒體技術為本科省級優勢特色專業,制冷與空調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會計為高職(專科)省級特色專業,學科專業涵蓋了工學、管理學、文學和藝術學等4個學科門類,已初步形成以工學為主,工學、管理學、文學和藝術學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學校充分發揮企業辦學優勢,建立了校企合作育人的長效機制。學校和企業實施 “校企耦合、產學融合”的“雙合”人才培養模式。實現了學校與企業在人才培養上的“五個共同”,即“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選配師資隊伍、共同建設實訓基地、共同開發課程、共同編撰教材”,實現了校企“雙主體”育人;“產學融合”實現了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的合一,更好地培養了學生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學校不斷深化教學改革,建立了“三平臺多模塊”的課程體系和“分層次活模塊”的實踐教學體系。學生在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賽中,獲國家級獎項81項,省級獎項304項;獲得專利授權7項;獲“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15項。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職業素質培養,探索實踐了六大模塊教育內容、六條培養主線的素質教育“六六工作制”。在此基礎上又積極推行學生素質教育“班級導師制”育人模式,每個班級配備一名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或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班級導師。
學校注重產學研結合,建有“潔凈空調研發中心”省級科研平臺和“工業機器人控制實驗室”“現代物流裝備實驗室”等2個市級重點實驗室。教師主持省級教學改革項目11項,省級科研課題4項,教育部高校專業教指委教改教研課題9項,市廳級教研項目27項;獲山東省職業教育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3項,山東省民辦教育優秀科研成果8項。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1項。教師公開發表各類學術論文500余篇,主編、參編公開出版教材102部。師生獲得授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70余項。
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了就業工作“一二三工程”,人才培養過程中突出實踐教學、突出職業素質培養。良好的職業能力和職業素質提高了學生的就業競爭力,促進了學生高質量就業、高薪就業、高對口率就業和可持續發展。建校以來,學校歷屆畢業生總體就業率保持在較高水平。2012年5月,學校被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授予“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學校在省、市兩級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與支持下,全體教職員工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努力工作,學校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先后榮獲“中國民辦教育創新與發展貢獻獎”“山東省民辦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民辦教育三十佳品牌學校”“山東省依法治校示范學校”“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高等學校圖書館管理先進集體”“山東省花園式單位”等榮譽稱號。
面對高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和新機遇,山東華宇工學院將秉持“培育英才、振興中華、回饋社會、造福桑梓”的辦學宗旨,堅持“以人為本、學以致用、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主題,以特色發展為主線,立足區域,不斷優化學科專業機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升應用技術研究能力,培育特色鮮明的校園文化,為早日建成特色鮮明的應用技術大學而努力奮斗!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招生工作。設立招生錄取紀檢監察組,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各類別、各層次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政策規定;
(2)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4)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考試院監督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原則,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的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投放招生計劃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條 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1)學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及本院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給予退檔處理。
(2)普通文史類和理工類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學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
(3)美術類本科考生專業安排:按照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按照“綜合分”( 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分數。若“綜合分”相同,優先考慮語、數、外三科成績總分高的考生。
(4)報考我校生源不足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5)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6)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門高考錄取查詢官方網站、學校招生信息網、學校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學費收取標準及其它
第十八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
學校學費標準:藝術類本科專業:13800元/年;普通本科專業:12000元/年; 專科專業:7800元/年。
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 學生退學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文件(魯教財字〔2010〕27號)有關退費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獎助學金、助學貸款政策及特困生幫扶措施。
學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獎助學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企業獎學金、校內勤工助學、學費免減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體系,使貧困學生也能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華宇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華宇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2551718、2551818
招辦傳真:0534-2551527
學校網址:www.sdhyxy.com
E-mail:zsbgs@sdhyxy.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968號 郵編:253034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