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通過“平臺+政策性”促進高校科研成果轉化
2018-03-09 11:08:06新華網
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副校長羅建紅做客新華網2018全國兩會特別訪談。新華網 楊濛攝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常怡然)8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副校長羅建紅做客新華網2018全國兩會特別訪談,與網友在線交流。談到高校的科研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羅建紅介紹,浙江大學通過“平臺+政策性”全鏈條方式促進高校科研成果轉化。
以下為訪談內容:
主持人:去年浙江大學科研碩果累累,捧回了多項國家科技獎,您和團隊最新研究成果的發布也為自閉癥患者送去了希望。作為一個科研高產,成果轉化數量同樣喜人的高校,浙大是怎樣讓這些科研成果走出實驗室實現“產學研”結合的?
羅建紅:學校的一個功能,就是科學研究、科技創新,然后通過科技成果的轉化直接服務于經濟發展。浙大現在一年約有40億的科學研究經費,產生了大量的原創性研究成果。這些年來,在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方面,學校采取了一系列辦法,專門成立了科技成果轉化委員會來統籌所有科技研發相關各平臺的工作,制定了浙大的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和相關流程。高校科研項目往往是一個創新型的工作,它變成產品中間還缺少好幾步,這中間非常重要的是鼓勵教師把科技成果轉化。
首先,對技術進行研發,實現產品化。以前沒有一個鏈條,現在更加注重全鏈條的科技成果的轉化。這里要處理幾個關鍵的問題。一要處理知識產權的問題。在國家科研計劃支持的情況下,老師在學校得到的科研成果是職務型的成果,要得到合法地回報非常重要。在浙江大學,如果將老師的科研成果技術轉讓,比如賣掉一個專利,教師及其科研團隊可以得到費用的70%,另外30%歸屬學校和院系,這對老師是一個極大的鼓勵。現在這個分配條款是明文規定的,讓老師沒有后顧之憂的把他的有應用前景的技術往下推進。
其次,我們通過全鏈條式的“平臺+政策性”的方式來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學校出臺了相關政策,規定老師繼續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細則。我們還建立了技術交易平臺,老師的科技成果要通過市場化的機制,通過公開透明的操作流程來實現這個技術被市場認同的價格,這個價格還是分層的基本依據。此外,學校構建了很多創新載體的平臺,例如我們有全國性布局的工業研究院。這些創新載體利于老師做原創性研究,還可以在這些創新載體里繼續做下游研發,跟企業形成密切的合作關系,跟其他地方政府形成合作關系。這樣會實現科學研究的重要應用功能。全鏈條式的管理和服務現在基本都已建立。
每年我們申請的專利數也很多,技術轉讓的總額都非常可觀。這反映了浙大在學科構成的綜合性上的優勢。我們大概有一半的力量是工科的,有一部分力量是農科的,醫科有少量,所以是以工農兩個學科為主做科技成果的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