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2018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具有濃厚的專業興趣、卓越的學科特長、突出的創新潛質和廣闊的全球視野的優秀拔尖人才,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錄新模式,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理想高遠、學識一流、胸懷寰宇、致真唯實”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對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報名條件
招生對象: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符合2018年高考報名要求。
招生專業 | 考生科類 | 招生計劃 | 報名條件 |
(考生需滿足專業對應的報名條件之一) | |||
理科試驗班類(中法工程師學院) | 理科 | 10 | 英語或法語突出,對國際化培養有濃厚的興趣,能夠適應全法語授課, 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
(上海、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生命科學) | ①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 ||
②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省賽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 |||
③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 |||
工科試驗班類(國際通用工程學院) | 理科 | 10 | 英語突出,對國際化培養有濃厚的興趣,能夠適應全英文授課, 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
(上海、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生命科學) | ①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 ||
②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省賽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 |||
③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 |||
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 | 理科 | 85 | ①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
(上海、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生命科學) | ②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省賽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 ||
③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 |||
工科試驗班類(信息類) | 理科 | 25 | ①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信息學)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
(上海、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生命科學) | ②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信息學)省賽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 ||
③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 |||
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航空航天模型專項 | 理科 | 5 | ①高中階段獲得全國航空航天模型錦標賽或全國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錦標賽可控項目冠軍或世界航空航天模型錦標賽可控項目前三名。 |
(上海、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生命科學) | |||
理科試驗班類 | 理科 | 45 | ①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
(上海、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生命科學) | ②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省賽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文科 | 20 | ①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性中文競賽(作文、演講、辯論等競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 |
(上海、浙江高考選考科目不限) | ②高中階段獲得國際性英語競賽(作文、演講、辯論等競賽)決賽三等獎(含)或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 | ||
③高中階段獲得其他人文社科類全國性競賽一等獎; | |||
④高中階段在社會科學試驗班專業范圍內有相關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
注:1. 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和科技類競賽獲獎學生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s.cyscc.org.cn/)公示名單為準。2. 各專業招生計劃均為上限,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報名程序
1. 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18年3月21日起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注冊報名,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進行報考。網上報名成功后,請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經考生本人簽字和所在中學蓋章后上傳到報名系統(考生需注意:上傳到報名系統的申請表版本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其他所有獲獎證書和證明材料均須上傳到報名系統。
2. 考生上傳到報名系統的所有材料必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無效。
3. 網上報名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4日,報名結束后不需要寄送紙質報名材料。
三、選拔程序
1. 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我校組織學科專家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學科水平、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擇優確定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名單。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結果為優秀、通過的考生可參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我校自主招生初審通過名單將于2018年5月4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備案公示。考生也可于2018年5月4日以后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審核結果,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確認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可于2018年6月1日-12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準考證》。
2. 自主招生考核
考核時間:2018年6月13-15日
考核地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院路校區
考核形式:筆試和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等。初審結果為優秀者不參加筆試。
3. 自主招生資格評定:根據考生在自主招生考核中的成績,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自主招生資格名單和相應的錄取優惠政策。自主招生資格人數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
4. 選拔結果公示:我校自主招生資格入選考生名單將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四、優惠政策
1. 獲得我校 “理科試驗班類(中法工程師學院)”、“工科試驗班類(國際通用工程學院)”、“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工科試驗班類(信息類)”、“社會科學試驗班”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降20分(江蘇省15分)以內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
2. 獲得我校 “理科試驗班類” 、“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航空航天模型專項”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降30分(江蘇省20分)以內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
3. 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現特別優秀,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降60分(江蘇省40分)以內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最高可享受降分至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
4. 獲得我校 “理科試驗班類(中法工程師學院)”、“工科試驗班類(國際通用工程學院)”、“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工科試驗班類(信息類)”、“社會科學試驗班”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以上錄取的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理科試驗班類”、“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航空航天模型專項”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0分以上錄取的優惠政策。
上海市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現特別優秀,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高考錄取時最高可享受降分至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
5. 獲得我校 “理科試驗班類(中法工程師學院)”、“工科試驗班類(國際通用工程學院)”、“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工科試驗班類(信息類)”、“社會科學試驗班”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50分以上錄取的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 “理科試驗班類”、“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航空航天模型專項”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以上錄取的優惠政策。
浙江省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現特別優秀,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高考錄取時最高可享受降分至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
五、錄取辦法
1. 入選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 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 對于參加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理科一門限選物理且等級為A,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且等級為A;文科一門限選歷史且等級為A,另一門不限且等級為A。
5. 我校自主招生錄取名單將于全部錄取工作結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六、監督機制
1.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自主招生工作,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加強自主招生規范管理,堅持做到程序規范、辦法公開、結果公示;
2. 學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面試順序由現場抽簽隨機確定,考生面試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3. 學校加強自主招生工作的監督制約,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4. 學校加強自主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自主招生初審名單、自主招生資格名單和自主招生錄取名單嚴格按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再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5. 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申請和材料必須屬實,如有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6. 我校從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從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和輔導,請廣大考生不要輕信某些公司或機構的虛假宣傳。
七、聯系方式
1. 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樓南樓302室
郵編:100083
咨詢電話:18801290972、13521147923、18210883447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 監督電話:010-82338830
3. 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技術服務熱線:010-82199588
八、附則
1、本招生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招生專業說明
2018年我校繼續實施大類招生與培養,招生專業大類涵蓋學院、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 | 學院 | 專業方向 |
理科試驗班類 | 中法工程師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工程力學 |
(中法工程師學院) | ||
工科試驗班類 | 國際通用工程學院 | 航空航天類、機械工程 |
(國際通用工程學院) | (國際化示范學院) | |
工科試驗班類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納米材料與技術 |
(航空航天類) | 自動化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 | 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飛行器動力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 | |
(國家試點學院) | ||
航空科學與工程學院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工程力學 | |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學院 | 機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工業設計 | |
生物與醫學工程學院 | 生物醫學工程 | |
交通科學與工程學院 | 車輛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交通運輸、飛行器適航技術、土木工程 | |
可靠性與系統工程學院 | 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安全工程 | |
宇航學院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航天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航天工程)、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航天工程)、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 | |
飛行學院 | 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 | |
儀器科學與光電工程學院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遙感科學與技術 | |
工科試驗班類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磁場與無線技術、交通運輸(民航信息工程) |
(信息類) | 計算機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軟件學院 | 軟件工程 | |
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 信息對抗技術、信息安全 | |
理科試驗班類 | 經濟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業工程、金融學(金融工程)、經濟統計學、能源經濟、會計學、工商管理 |
數學與系統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 | |
物理科學與核能工程學院 | 應用物理學、核物理 | |
化學學院 | 化學、應用化學、分子科學與材料 | |
空間與環境學院 | 空間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 |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 | 知行文科試驗班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經濟學、行政管理 | |
(公共管理學院)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翻譯、德語 | |
法學院 | 法學 |
各學院詳細介紹請見http://zsjyc.buaa.edu.cn/ZSWeb/Buaa/Enroll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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