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學2018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機構與原則
北京化工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及合格考生名單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計劃
北京化工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190人以內,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三、報名條件
北京化工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共分為三個專業類別(見表1)。報名參加自主招生選拔的學生應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表1 2018年自主招生專業類別及其涵蓋招生專業和對應筆試科目
專業類別 | 具體專業 | 筆試科目 |
化學化工材料類 | 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能源化學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類(生物工程、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工程)、化學、應用化學 | 數學+物理 |
機械信息數學類 | 機械類(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安全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數學類(金融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
經管文法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物流管理、法學、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英語 | 數學+語文 |
(一)化學化工材料類、機械信息數學類只限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至少有一科為物理或化學)考生報名,且考生至少須具備以下四項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二等獎(含)以上者,或者同時獲得兩項不同學科省級三等獎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等科技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二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科技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論文者,或者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者;
4.除上述三項條件外,對于所報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突出特長者。申請者須提供能充分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經管文法類只限文史類和綜合改革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報名,且考生至少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在英語大賽獎項、作文大賽獎項、科技創新(社科類)獎項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社科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論文者;
3.除上述兩項條件外,對于所報經管文法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文學、語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請者須提供能充分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2018年3月20日至4月2日期間,考生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網上填報說明,選擇北京化工大學,進行網上報名。
請考生結合自己學科特長,在我校三個專業類別中慎重選擇一類及6個專業(類)報考(見表1),申請后不得變更。報名時考生須上傳申請表及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2.網上審核:我校設立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專家組,負責網上報名資料的完整性審核(以下簡稱網審)。網上報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請材料不符合相關專業類別,將無法通過網上審核。在報名系統中,網審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材料審核通過(待初審)”,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待補充材料”。在4月4日之前,“待補充材料”狀態的考生可重新組織報名材料并提交。
3.書面材料郵寄:請通過網上審核的考生,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打印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考生必須本人在申請表中相應位置簽字,如無本人簽字視為無效報名。考生須按申請表、獲獎證書復印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順序裝訂后,經中學加蓋公章,在2018年4月4日之前(以發件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快遞至: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北京化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信封上請注明“自主招生報名”字樣(郵寄材料恕不退還)。
五、考核辦法
1.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是,針對不同專業類別,進行分類報名、分類考核、分類認定資格、分類確定錄取政策。
2.初審結果公布與參加考試確認。專家評審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學術審核(以下簡稱初審),在對考生提供的專利、論文等寫實性材料進行論文查重、真偽鑒定的同時,重點將對考生的寫實性材料、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等內容進行質量評估。初審結果將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中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我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初審合格的考生務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用戶名與初始報名時相同)進行參加考試確認。未按時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和退出選拔程序。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須按照考試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到和參加復試考核。
3.復試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考生按照報考的專業類別參加相關科目(詳見表1)筆試,筆試時間為3小時。我校面試將對考生知識掌握和運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學術發展潛力五個方面進行測評。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300分,且均沒有考試大綱。
六、資格認定
根據不同專業類別,以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6+面試成績*0.4)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確定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考生候選名單。同時依據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報專業類別及所選專業分布等情況,確定獲得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考生的錄取政策。
認定結果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分別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按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七、錄取原則
1.獲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考生)須參加高考,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根據入選考生考核結果,在高考錄取時分別按以下政策錄取。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校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1)A檔政策:除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外,A檔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應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40分(江蘇省20分)以內,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校審查、錄取。
(2)B檔政策:除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外,B檔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應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江蘇省10分)以內,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校審查、錄取。
(3)針對高考改革省份:上海市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應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參考線,由我校審查、錄取;浙江省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應分別達到浙江省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A檔)、40分(B檔),由我校審查、錄取。
3.入選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選專業(類)填報高考自主招生專業志愿,否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自主招生資格。
4.對于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中的選測科目等級錄取要求為AB及以上。
八、監督機制
1.學校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復試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完善評價體系,推進制度化管理,確保考試公平。
2.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中學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考生本人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申請。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將查實造假材料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對于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考試規定的學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紀委監察室聯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其他說明
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學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所有自主招生有關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查閱。
各位考生、家長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項考試、錄取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4435706。
招生辦公室傳真:010-64414824。
咨詢郵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網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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