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信息公開報告應于10月31日前公布
2017-10-25 11:59:34中國新聞網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發《關于全面落實高校信息公開清單做好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全面推進高校信息公開,不斷提高教育透明度。年度報告應于10月31日前在學校網站首頁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布。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各高校要根據工作實際完善制度規范,加強統籌謀劃,對照清單內容全面、及時、準確地公開每項信息。同時,進一步強化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不斷豐富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公開方式,發揮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的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切實增強公開實效。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以清單為底線,不斷完善本校主動公開目錄,進一步拓寬公開范圍,細化公開事項,做好動態更新。繼續加大招生、財務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主動接受外部監督。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將編制和公布年度報告作為落實清單的重要內容和推動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抓手,認真開展工作總結和數據統計分析,按時保質做好年度報告的編制和發布工作。年度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概述;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因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受到舉報、復議、訴訟的情況;信息公開工作的新做法新舉措、主要經驗、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清單事項公開情況表。
《通知》明確,年度報告應全面覆蓋各校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內容豐富、結構條理、數據資料真實準確。報告中統計數據的起止時間為上一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同時,鼓勵高校創新年度報告的編制和發布形式,方便公眾閱讀和獲取。
《通知》指出,年度報告應于10月31日前在學校網站首頁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布。教育部部屬高校需將報告紙質版(加蓋學校公章)和電子版報送教育部備案。其他高校需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教育部將在部門戶網站開設專欄匯總展示部屬高校年度報告,并適時組織督查。
《通知》提到,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地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對各高校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督查,并于11月30日前將上一學年本地高校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報送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