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8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考試工作的通知
2017-10-24 11:58:05廣西招生考試院
各市、縣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各有關高等學校:
現將我區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你們,請做好相關工作。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
我區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體育高考”)報名為2017年11月1日至15日。
(二)條件及要求。
報考2018年體育高考的考生須符合《關于做好我區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7〕22號)規定的普通高考統考報名條件并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只報考教育部指定院校招收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可不參加體育高考報名,但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三)報名流程。
2018年體育高考報名與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同步進行,考生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后,在“系統導航”中點擊“考試報名”欄目,選擇“2018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在進行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的同時,在“加考科目”中勾選“體育高考”標志,并進入相應頁面選擇 “體育專項”考試科目。
(四)報考費用。
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我區普通高考等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桂價費〔2009〕212號)規定執行。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名費35元/人,考試費30元/人/科,共考5科,合計185元/人,在高考報名時一并通過網上繳交。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17年12月11日至18日。考試地點:廣西民族大學西校區(南寧市大學西路158號),部分體育專項在廣西民族大學東校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進行。各市分批情況及考場安排將另文通知。
(二)考試內容及分值。
考試科目由身體素質和體育專項兩部分組成,身體素質部分滿分60分,體育專項部分滿分40分,考生成績為身體素質部分得分與體育專項部分得分之和,滿分100分。
身體素質考試包括100米、800米、立定跳遠和后拋實心球等4個項目,每個項目分值25分,考生該科目得分為4個項目得分之和×60%。
體育專項分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徑、體操、武術、游泳、舉重等10個項目,考生可以從中任選1個參加考試(田徑專項由9個項目構成,考生可在公布的9個項目中任選一項作為田徑專項的考試項目),各專項的具體分值詳見《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科目調整方案》(桂招考委〔2016〕15號)及《關于修訂<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科目調整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7〕20號)。
(三)考試注意事項。
1、田徑專項和身體素質考試的100米、800米考試均在塑膠跑道進行,穿釘鞋考試的考生,必須使用0.6cm規格的鞋釘,不符合標準的釘鞋不允許進入田徑場,以免損壞跑道。請各市、縣招生辦(考試院)提醒考生準備好符合標準的釘鞋。
2、立定跳遠考試采用立定跳遠測距儀測量,考生只能穿平底鞋進行考試。
3、實心球形質及規格。實心球為圓形實心充氣、表面呈顆粒狀的膠球,男子實心球重6公斤,周長65厘米(±0.5厘米);女子實心球重4公斤,周長60厘米(±0.5厘米)。
4、其他體育專項考試注意事項詳見《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科目調整方案》(桂招考委〔2016〕15號)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直接通知各市考試院(招生辦),由當地考試院(招生辦)通知考生。考生可于2017年12月29日起通過聲訊電話118114查詢專業考試成績。
(五)成績使用。
體育高考成績作為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的投檔和錄取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三、工作要求
考試期間,各市、縣招生辦(考試院)必須指派一名專職干部領隊,如縣招生辦因特殊情況不能派出領隊,應指定一名學校帶隊教師任領隊,負責對本縣(市)考生的管理工作。領隊和考生要服從考點的管理,協助考點做好考試的組織工作,考試報到時,由各領隊到考點統一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購買短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負責檢查,督促落實。
各市、縣要加強對帶隊老師和考生的管理與教育,嚴肅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對違紀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我院將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
四、其他
(一)2018年我區體育高考工作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教育部出臺新的體育考試招生政策,則按教育部新的規定執行。
(二)部分體育專項考試要求或標準修訂
1、籃球專項修訂:原《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科目調整方案》(桂招考委〔2016〕15號)公布的籃球往返運球投籃動作要求中的“做運球后轉身、背后運球時必須雙腳進入A、B區內”修訂為“做運球后轉身、背后運球時任意一只腳進入A、B區內或踩上A、B區的線,即可做運球變向”。
2、游泳專項修訂:先考必游項目,后考選游項目,各占20分,共40分。選游項目組合游泳式一旦選定,不得更改,但順序可以由考生自行選擇,必須游完起游泳式的50米后,方可變換泳式。如“自由泳50+蛙泳50米”組合,如選擇蛙泳起游,則應按照蛙泳競賽規則的規定游進前50米,觸邊后立即轉身繼續游進,從腳蹬離池壁開始,按照自由泳泳式的競賽規定游進剩下的50米。原《關于修訂<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科目調整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7〕20號)公布的游泳專項考試25m短池考試評分標準分值有誤,修訂見附件1。
3、田徑專項修訂:原《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科目調整方案》(桂招考委〔2016〕15號)公布的田徑項目女子200米評分標準有誤,修訂見附件2。
附件:
1、游泳專項考試評分標準
2、女子200米跑評分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