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2017-09-05 16:00:08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及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的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