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戲劇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7-24 10:12:31中央戲劇學院
中央戲劇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要求,結合中央戲劇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央戲劇學院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院校。現有兩個校區,東城校區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棉花胡同39號,昌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宏福中路4號。
第三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件的考生,留學生、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考生。
第四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中央戲劇學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設立“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教學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等組成。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計劃,審定每年度的招生章程及招生簡章。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中央戲劇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中央戲劇學院設立招生考試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考試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八條 中央戲劇學院設立仲裁小組,處理招生考試中的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如遇爭議性問題,本科招生辦公室提請本科招生委員會啟動仲裁機制,由中央戲劇學院聘請校外相關領域的權威專家組成仲裁小組進行仲裁。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九條 中央戲劇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類文、理科考生兼招。招生層次為本科,學制為四年或五年。
第十條 報考中央戲劇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所報專業屬省級統考范圍內的,考生須獲得省級統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或省級統考合格;省級統考不要求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時,考生須參加報考專業所有科目的考試,缺一不可。
第十一條 報考中央戲劇學院藝術類專業的留學生及港澳臺僑學生,均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專業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僑考生,須按照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相關規定,參加“聯招考試”,臺灣省考生也可選擇參加臺灣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
第十二條 中央戲劇學院錄取時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準,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第十三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錄取原則:專業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中央戲劇學院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考試排名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所得比值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折算為單科150分制計算)。
京劇表演招考方向分行當錄取,京劇音樂伴奏招考方向分樂器種類錄取,名額劃分按當年報考情況適當調整。
江蘇、浙江、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為本省對應批次錄取控制線對應總分分值后進行計算。海南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按照標準分計算。
第十四條 中央戲劇學院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辦法:
1、表演專業(話劇影視表演、話劇影視表演雙學位班、音樂劇表演、歌劇表演方向)、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舞臺設計、舞臺燈光、舞臺服裝、舞臺化裝、舞臺繪景、舞臺技術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廣播電視節目主持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如中央戲劇學院招考方向考試科目涵蓋多項省統考科類,并經中央戲劇學院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共同認定為該招考方向對應多項省統考類別合格標準的,在考生參加且取得合格的省統考科類中,參考較低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表演專業(舞劇表演、京劇表演、京劇音樂伴奏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45%劃定;
3、戲劇影視導演專業(戲劇影視導演、戲劇教育、演出制作、影視編導、影視制片方向)、戲劇學專業(戲劇史論與批評、戲劇策劃與應用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劃定;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創作方向、電視劇創作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5%劃定。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自主招生錄取辦法,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或自主招生錄取參考線劃定。對于同一批次設置不同分數線的省份,參考較低分數線執行。對于藝術類考生無文理分科的省份,參考較低科類分數線執行。
第十五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規模以教育部當年批復的總招生計劃數為準,如批復數超過當年招生簡章計劃招生數或錄取時某一報考方向出現剩余計劃,中央戲劇學院將根據各招考方向志愿填報情況及計劃完成情況,結合中央戲劇學院各招考方向的班級規模、學科性質、人才培養模式、師資配備等情況,由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決議對招生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報考手續、考試科目和要求等詳見《中央戲劇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中央戲劇學院校際交流項目的招生及錄取辦法,按照校際交流項目合作協議和我院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中央戲劇學院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話劇影視表演雙學位班招考方向除外)。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中央戲劇學院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體檢未達到學院入學標準的,經中央戲劇學院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可達到國家規定的入學體檢標準者,經學校批準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中央戲劇學院學費標準為: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每學年10000元(京劇表演、京劇音樂伴奏招考方向免學費),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每學年8000元。校際交流項目學費標準按照校際交流項目合作協議和中央戲劇學院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 中央戲劇學院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招考方向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央戲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學院學位授予相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中央戲劇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10-64040702,官 方 網 址 :www.zhongxi.cn, 本 科 招 生 網 網 址 :www.zhaosheng.zhongxi.cn,招 生 監 察 辦 公 室 電 話 :010-56620371。
第二十四條 中央戲劇學院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考前輔導班,任何單位或個人以我院名義舉辦考前輔導班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中央戲劇學院陽光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