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醫藥高等?茖W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普猩鲁
2017-07-18 14:36:16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的要求,為了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普猩ぷ鳎ㄒ韵潞喎Q“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為湖北中醫藥高等?茖W校(國標代碼為11965)。學校地址: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學苑路87號(郵政編碼:434020)。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茖W校,辦學層次為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學校概況:湖北中醫藥高等?茖W校是2002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最早的中醫藥普通?茖W校,開辦醫類專業教育已有60多年歷史。學校實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湖北省衛生廳(衛計委)、荊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管理體制。學校是“湖北省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中醫藥保健服務國家標準研發及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學校多次榮獲“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優秀項目辦”“全國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鄉村醫生教育先進單位”“湖北省文明單位”“湖北省紅旗團委”和“湖北省高校理論學習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衛生工作方針,堅持“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文化塑校、開發活校、依法治校”的發展理念,立足湖北,面向全國,著力于創構特色、彰顯優勢、打造品牌、提高效益,努力提升辦學層次,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健康服務業和區域經濟發展服務。
第五條 學校開設有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護理、助產、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康復治療技術、健康管理、中醫養生保健、醫療設備應用技術、康復工程技術、老年保健與管理等19個普通?茖I。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學校辦公室、招生就業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普通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并設立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
第七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并監督執行。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八條 普通類考生的文化課各科目考試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湖北省中職類考生,須參加湖北省組織的技能高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當年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順序志愿投檔的,120%以內;平行志愿投檔的,105%以內。
第十一條 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報我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分數為準。按照國家政策和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我校予以認可。
第十五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專業志愿錄取。投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蝗舨环䦶膶I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 學生入學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開辟“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時可持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關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申請辦理“綠色通道”入學手續,還可按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學校還設有獎學金和校企合作獎學金。獎助學金比例占在校生的40%。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普通高校?飘厴I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學生畢業按國家就業政策,實行學校推薦,學生自主擇業,由湖北省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發放就業報到證。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語語種,但學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三條 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湖北中醫藥高等?茖W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16-8023541,8023542
舉報電話:0716-8023545
網址:http://www.hbzyy.org
招生咨詢QQ:80009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