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成賢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8 11:06:47東南大學成賢學院
一、學校全稱:東南大學成賢學院
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東大路6號
二、辦學層次、辦學類型: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是由教育部批準,東南大學舉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在江蘇省普通文、理科全部列入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三、招生計劃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專業、計劃數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分別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訪問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網查詢,或向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索取招生簡章。
四、錄取規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1、對江蘇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三門成績仍相同,則按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對江蘇省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的考生,選測科目必須達到BC及以上等級,必測科目必須達到4C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對符合選測、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的進檔考生,實行等級級差法的錄取政策,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時,分別加6分、4分、3分、2分進行專業安排。
3、對江蘇省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無色盲、色弱。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含三門統考和學業水平測試)和相關的專業考試,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對高考文化分和 專業分達到江蘇省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分相同時,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外語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5、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江蘇省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10%以內)。
6、依照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認可對優秀生、特長生及其它照顧政策給予的加分。錄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實際投檔成績進行專業投檔。
7、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填報。
8、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9、錄取結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網上公布;c.學校招辦根據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考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錄取信息以錄取通知書內容為準。
10、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主要用于調節各地區生源不平衡。
五、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學資格。
六、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時應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1)學費:新生入學報到時預繳全年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生,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生,醫學、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生(以江蘇省物價局審批標準為準)。
(2)住宿費:1200-1500元/年·生(視具體住宿條件確定)。
2、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以獎勵在校優秀學生和資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七、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
證書類別: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證書頒發辦法: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監督和保證
1、學校成立以主管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3、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九、信息公開
學校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十、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東大路6號 郵編:210088
電話:025-58690736、58662833 傳真:025-58690717
網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cxxy.seu.edu.cn
本章程由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