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民族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6 17:35:38廣西民族大學
廣西民族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廣西民族大學普通本科、專科和預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廣西民族大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民族大學(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國標代碼10608,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建設的普通高等學校,具有民族特色、區域特色和國際特色的教學研究型綜合性大學(公辦全日制)。具有博士、碩士、本科、預科、專科(高職)等培養層次。學校現有東、西兩個校區,東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西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58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民族考生。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西民族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預科、專科(高職)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實施普通本科、專科(高職)和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2016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問題。
第四章 錄取程序
第十一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在平行志愿投檔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招生計劃100%~110%的比例進行調檔;在非平行志愿投檔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招生計劃100%~150%的比例進行調檔。
第十三條 不設置學校志愿分數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十四條 所有專業不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對投檔的非藝術類和非體育類專業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順序擇優錄取。同等分數及民族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關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規定。
第十六條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學校招收的廣西第二批次少數民族考生比例為65%。其他批次、省外招生錄取及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對廣西11個世居少數民族,在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條件下,確保錄取一定數量的各世居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七條 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合格(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報考非英語專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會計學(中英合作辦學項目)專業,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75分以上(含)。
第二十條 公共事業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培養模塊)專業,只錄取男生,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高160厘米以上,左、右眼裸眼視力4.5以上,矯正視力4.9以上,肝功能檢查符合國防部《應征青年體格檢查標準》陸勤人員合格要求,無色盲色弱、傳染性、先天性疾病,無明顯疤痕、斑痕以及紋身等。
第二十一條 部分本科專業實行“3+1”培養模式(具體專業見廣西民族大學招生計劃表),即三年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一年可根據個人意愿到國外學習。部分專科專業實行“2+2”培養模式(具體專業見廣西民族大學招生計劃表),即一、二年級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三年級到國外學習,修完廣西民族大學專科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內容,考核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學生,由廣西民族大學頒發專科畢業證書,第四年學生可以根據個人意愿申請繼續在國外學習,成績合格,達到國外所學本科專業畢業或學位要求的,由國外相應高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體育類錄取原則
一、對投檔考生,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術科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順序擇優錄取。在體育專業術科考試成績相等的條件下,依次按全國普通高考成績和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身高要求: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專業素質條件突出者可適當放寬身高要求。
第二十三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規則
參加2016年廣西民族大學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確認的考生,按以下規則錄取:
一、國家一級運動員考生,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合格,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相同的按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通過這一項政策錄取的國家一級運動員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20%。
二、未通過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錄取的國家一級運動員考生和所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考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文化考試(簡稱“高考”)。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的考生,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通過這一項政策錄取的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錄取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30%。
三、未通過以上第一、二點錄取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一、對廣西區內已投檔考生
(一)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舞蹈學專業,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廣西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以廣西藝術統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廣西藝術統考成績×7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30%。
(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以廣西藝術統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廣西藝術統考成績×6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40%。
二、對區外已投檔考生
(一)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我校2016年校考成績合格。所報專業有省級統考(聯考)的,必須統考(聯考)成績合格。
(二)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舞蹈學專業,按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以校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校考成績×7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30%。
(四)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以校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校考成績×6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40%。
(五)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使用藝術統考成績或同類院校校考成績錄取。使用同類院校校考成績的,按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在藝術統考、校考成績或綜合成績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按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和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無色盲、色弱、夜盲。
五、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專業素質條件突出者可適當放寬身高要求。
第二十五條 我校部分專業按學科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至兩年后將根據社會人才需求、本人志愿和學習成績進入不同的專業學習。
第二十六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只面向廣西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招收農業戶口的少數民族應屆考生。普通民族預科班招收廣西區內少數民族考生。
第二十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標準按照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各專業學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本科生按所修學分收取學費,會計學(中英合作辦學項目)、專科(高職)、普通民族預科班按學年制收費,各專業每年預收學費如下表:
各專業預收學費一覽表
學歷層次 |
專業名稱 |
預收學費 (元/年)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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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壯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瑤語)、民族學 |
免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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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政治學與行政學、中國共產黨歷史、社會學、社會工作、歷史學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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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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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知識產權、人類學、法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教育學、體育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編輯出版學、傳播學、新聞學、印度尼西亞語、緬甸語、馬來語、英語、法語、越南語、老撾語、泰語、柬埔寨語 |
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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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金屬材料工程、制藥工程、工商管理、檔案學、公共事業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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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 環境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人力資源與管理、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數學、金融學、稅收學、應用心理學、應用化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生物技術、海洋科學、中藥制藥 |
5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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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廣播電視編導、舞蹈學、美術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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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秘書學、城市管理、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翻譯 |
2016年新增專業,收費標準以物價局批復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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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會計學(中英合作辦學項目)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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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 |
國際商務(泰國方向)、國際商務(越南方向)、國際商務(印尼語方向)、應用法語、應用越南語、應用印尼語、應用泰國語、法律事務(東南亞方向)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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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科 |
少數民族預科班 |
免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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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科 |
普通民族預科班 |
4200 |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以及社會類獎助學金。設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三十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頒發廣西民族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頒發廣西民族大學學位證書。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廣西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校通信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廣西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530006
聯系電話:0771-3260410
學校網址:http://www.gxun.edu.cn
招生網址:http://zs.gxun.edu.cn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