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高考政策“穩中有變”
2014-05-28 17:00:37太原日報文章作者:麻毓筠
5月27日,省招考中心發布2014年山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整體來看,今年高考政策“穩中有變”。平行志愿繼續延伸,除軍事、公安等院校提前批次外,考生報考的在晉招生所有批次院校文、理科均實行平行志愿(特殊類招生除外),即由原來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A、B類院校延伸到第二批次C類、高職高專學校。
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山西今年高校招生繼續執行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考試方案。考試實行“3+X”科目設置。“3”指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X”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其中,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其余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總分為750分。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參考。
考試科目及時間:6月7日9時至11時30分語文,15時至17時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6月8日9時至11時30分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15時至17時外語(聽力測試在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全部科目試卷實行網上評閱
高考全部科目試卷實行網上評閱辦法。主觀題答卷評閱教師人數由評卷高校擬定,報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確定。有關高校和中學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和省招考中心相關要求做好評卷教師的選派工作。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績復查服務。對提出成績復查申請的考生,要進行認真復查,復查結果書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志愿一經填報任何人不得更改
考生填報的院校和專業志愿是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門調配檔案的重要依據,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報考愿望能否實現。考生一定要了解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填報志愿辦法及注意事項,詳細閱讀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選報院校及專業的基本情況及錄取規則,嚴肅審慎、認真負責地確定報考院校和專業。考生志愿一經填報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無正當理由不得申請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棄志愿理由退檔。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下年度報名參加高考,成績將排在同一總分的最后,同時將寫實性記入考生檔案,并提供給高校。
考生志愿填報在文化課考試成績、成績分布統計和相關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實行網上分批次、分時段進行的辦法;征集志愿也實行網上填報的辦法。
高考錄取分7個批次
山西今年高校招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專項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C類)、專科(高職)提前批、專科(高職)“專項生”批和專科(高職)批共7個批次。本科第一批(A、A1、B類)、本科第二批(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批次文理科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藝術體育類實行傳統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香港、澳門特區高校:不同學校錄取方式不同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列入提前批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統一錄取;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10所院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本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提前單招錄取。
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城市學院等6所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本校相關要求進行錄取。
免費醫學定向生主要招農村生源
免費醫學定向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征集志愿時重新公布剩余計劃,并按征集的考生志愿及錄取要求,擇優錄取,直至完成計劃。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有關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
山西高校招生仍實行兩種投檔模式
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根據“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投檔原則,先分科類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順序對考生逐個進行投檔;對某考生投檔時,遵循該考生填報的多個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檢索判斷,當檢索到該考生填報的某個院校有調檔缺額時,即將該考生檔案投放到該院校。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類包括第一批本科(A、A1、B類)(不含特殊類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批的文史和理工兩個科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考生成績排序規則是:先按考生特征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總分是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加分之和);考生總分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是:文史類: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上年被錄取后未報到考生將排在同分數的最后,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傳統志愿投檔模式:根據“第一志愿志愿優先,平行參考志愿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先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志愿分開,然后將填報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放平行參考志愿。
四大類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顧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或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生電腦制作活動獲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獲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學科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且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以及歸僑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考生,投檔時可加1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并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獲我省確定運動項目的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經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投檔時可加5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凡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