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0 13:03:36重慶工商大學
第一條 學校全稱:重慶工商大學(Chongqing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2002年經教育部批準由渝州大學和重慶商學院合并籌建重慶工商大學,2005年批準正式成立重慶工商大學
辦學性質和層次: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學校代碼:11799(國標碼)
學校地址:南岸校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19號)、江北校區(重慶市江北區董家溪),新生入學報到地點詳見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
郵政編碼:400067,學校網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辦電話:023-62769696、62768134(傳真)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網上查詢網址http://www.ctbu.edu.cn
學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準的2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教外綜函〔2006〕59號文件):國際商學院(教育部頒發的許可證編號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現代國際設計藝術學院(教育部頒發的許可證編號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重慶工商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工商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工商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辦學基本條件:占地總面積2733.4畝,校舍建筑面積969821平方米,共有圖書資料231.54萬余冊,現有教職工2106人,專任教師1616(其中高級職稱736人)。
第四條 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為準。其中住宿費為700-1200元/年。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校招生網站并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省級招辦指定的招生計劃公布專刊公布為準。
第六條 調整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69名,主要用于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和調節生源地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七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在讀期間公共外語只以英語授課。
第八條 錄取規則:學校按照教育部及相應省市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專業級差(5、3、1、1、1)的方式確定專業(對要求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和“專業志愿清”的原則排序的省份,按照其本省要求確定專業;藝術類專業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確定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或具有藝術、體育等方面特長的考生。
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區),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
2.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確定錄取時,承認各省(市、區)招辦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降分。不認可基于報考省外院校等原因而規定的降分投檔政策。
3.英語、商務英語和法語專業要求外語高考單科成績在110分及以上(含110分,150分制),要求參加當地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口試;國際商務、法語(國際商務)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含歐盟經濟方向)專業要求外語高考單科成績在100分及以上(含100分,150分制)。
4.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考生文化成績、專業聯考成績均應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
(2)在我校組織專業校考的招生省份,對出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總分)×40+(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總分)×60]排序;在我校未組織專業校考的招生省份,對出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總分)×40+(統考專業成績÷統考專業總分)×60]排序。
(3)外語150分制的情況下,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兩個專業錄取時外語成績不低于60分,其余各專業錄取時外語成績不低于50分;外語非150分制的情況下,參照以上比例錄取。
(4)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即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5)省級以上招生管理部門對部分專業的錄取有強制性特殊規定的,按省級以上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錄取。
5.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原則:
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分別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的基礎上,對出檔考生按總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6.體育專業錄取原則:
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分別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的基礎上,對出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精神,部分專業特別強調:
1.不招口吃、聽力受限考生的專業:旅游管理、法學、保險、廣播電視編導、英語、商務英語和法語專業。
2.不招色弱、色盲考生的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廣播電視編導、體育教育專業及美術類各專業。
3.不招色盲考生的專業:應用物理學。
4.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色弱、色盲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各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十條 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種學生獎學金,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并建立了以“獎、貸、勤、助、減、免、補”為主體的助學體系,成立了大學生實踐經營(集團)公司、勤工助學中心、勤工助學書報亭等學生創業實踐和勤工儉學崗位平臺。
第十一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進行專業和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等,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