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0 18:48:56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
第一條學校全稱: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代碼:13591;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學院地址:重慶市合川區交通街593號。學院成立于1999年4月,2003年12月教育部批準為獨立學院。學院招生辦電話:(023)42881711;學院招生辦傳真:(023)42890212;學院網址:http://www.paisi.edu.cn/
第二條人才培養層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學歷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就讀我院的學生修完規定課程,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簽章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辦學基本條件:學院地處重慶市合川區城區,占地總面積500余畝。建有教學樓、圖書館、體育館、學生公寓、學生食堂、標準塑膠球類運動場等設施;建有計算機中心、電子商務實訓室、管理信息系統實驗室、投資經濟實驗室、證券實訓室、影視節目編輯制作實驗室、電工電子技術實驗室、計算機專業實驗室、會計電算化實驗室、財務管理實驗室、外語語言實訓室、視聽室等19個二級實驗(實訓)實驗室及44個專門化功能室,建有65個校外實訓、實習基地,校園網接入了教育網和電信網,直接為教學服務。
第五條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以2012年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2013年新專業按當年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1、本科學費標準:市場營銷【市場開發與營銷管理、商務策劃與管理、房地產營銷策劃與管理方向】、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廣播電視學【新聞采編與制作、財經新聞方向】、廣告學、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新聞與秘書、中文師范方向】、英語【英語師范、國際貿易方向】、商務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系統與信息處理、Java高級開發方向、★中軟國際項目合作】等專業的學費均為12000(元/人.年);工商管理【工程造價與預算、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物流營運與管理、連鎖經營管理方向】、金融學【投資經濟、風險管理、公司理財、商業銀行管理、理財規劃方向】、投資學【證券與期貨投資、房地產投資與開發、資本運營與投資方向】的學費均為12500(元/人.年)、會計學【CPA注冊會計師、財務會計方向】、審計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資產評估方向】專業學費為13000(元/人.年)。
2、專科學費標準:金融與證券、市場營銷、會計等專業的學費均為8500(元/人.年)。
3、住宿的收費標準:980(元/人.年);現在建學生新宿舍的收費標準待重慶市物價局核定后再予公示。
第六條招生計劃:1890名,其中本科計劃1810名,?朴媱80名,在全國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辦指定的招生計劃公布?驅W院2013年招生簡章。
第七條本科層次的英語專業、專科層次的應用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學院其它專業招收考生的外語語種不限,但學院公共外語課只開設“大學英語”。
第八條學院各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九條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Java高級開發、中軟國際合作項目)只招收理科考生外,其它專業均文理科兼收。
第十條錄取規則:學院按照教育部及招生計劃對應的。ㄗ灾螀^、直轄市)省級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1、對第一志愿報考我院,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劃定的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經。ㄗ灾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對非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達到我院在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我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凡報考我院的符合國家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ㄗ灾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對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擇優錄取。
4、學院各專業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某專業錄取不滿額,則從尚未被錄取但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5、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6、學院按本章程第五條公布的專業名稱錄取考生,學生進校學習一年后,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在被錄取的專業內選擇對應的專業方向學習。
第十一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二條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辦?忌嗫稍谥貞c工商大學招生網、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網站中查閱。
第十三條為鼓勵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有動感杯”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和多種單項獎學金;根據國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有關規定,學生在我院學習期間,可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可通過申請評議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按照學生生源屬地原則,部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院也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或臨時困難補助。
第十四條學院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023-42883625),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院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六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如有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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