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17)
2013-05-21 16:48:11教育部網站
十三、附則
73.經批準的部分高校單獨考試招生、保送生及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全國統考的考務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考務管理規定執行。
74.現役軍人報考高校,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75.為軍隊培養的國防生按有關要求執行。
76.各省級招委會和高校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規定制訂補充辦法或實施細則,并報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