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0 18:49:52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
為做好2013年招生錄取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相關規定,特擬定本章程。
一、學院名稱: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院代碼:14069
三、主管單位:共青團重慶市委
四、學院地址:重慶市北碚區歇馬鎮鹽井壩1號
五、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全日制)
六、辦學形式:國家公辦
七、辦學基本情況: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4069)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院創建于1954年,2006年轉制為普通高等院校,與重慶市團校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是重慶市唯一集青年干部培訓、青年工作理論研究、青年人才培養為一體的高職院校。2011年通過教育部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學院位于重慶市北碚區國家大學科技園,占地面積607畝,教學儀器設備投入總值2152萬元。擁有校內實習實訓室76個,校外頂崗實習基地和產學基地50余處。建有重慶一流的數字化校園,圖書館藏書19.62萬冊。
八、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領導和決策機構,由院長任主任。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九、招生計劃:學院2013年面向重慶、云南、貴州、甘肅、四川、陜西、河南、新疆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招收高職(專科)學生。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專業、計劃詳見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十、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學費:文理科各專業5800-11500元/學年??人。
住宿費:學生公寓700-1200元/學年??人。
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考信息。
十一、錄取原則: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按“三位一體”的模式選拔錄取。
1、調檔比例:根據學院在各省(直轄市)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內。
2、在同批次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高招辦可按第二、三志愿、平行志愿順序,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不設置分數級差,我院根據剩余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對加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綜合測評情況對待。
4、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的辦法:首先滿足志愿優先原則。對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視為同一志愿)進檔的考生,按綜合測評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
5、外語語種要求: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一般為英語。
6、男女生比例:我院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7、錄取體檢標準:我院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身體裸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不良病史、無口吃、無暈車、無暈船史。同等條件下、韓、日、俄小語種者優先錄取。視力:女生矯正視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視力《C字表》不低于0.7,無斜視、無色盲、無色弱。身高:女生在163~172CM之間,男生在172~184CM之間。其它專業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8、舞蹈表演專業認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舞蹈)類專業統考成績。
十二、入學資格:根據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
十三、獎貸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學院設立獎學金制度。符合條件的優秀考生可以申請新生獎學金;貧困學生可以通過以下渠道申請資助:申請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及其它臨時性資助。
十四、學歷證書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的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十五、聲明
我院從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十六、監督機制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監督電話:023-68315806、68315196
十七、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重慶北碚區歇馬鎮鹽井壩1號
郵政編碼:40712
聯系人:謝艷周勇王軍杰劉江白積李雨洋
招辦電話:023-68315865、68315863、68315178(兼傳真)023-68315179
學院網址:http://www.cqqzy.cn招生網址:http://zsw.cqqzy.cn
電子郵件:cqqzy@vip.126.com
新浪微博:@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咨詢QQ:2640474784、2537548504、2697287174;
十八、招生章程的解釋
本招生章程適用于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章程由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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